我们同志/性小众要求的,并非特权,只是人权。我不过是刚好喜欢上和我相同性别的人;不过是渴望跟主流的异性恋者一样,可以光明正大、无惧地谈恋爱。
谁说同志不会受到歧视?
今天,我和女朋友就切切实实地尝到受歧视的滋味。
话说今晚和女朋友一起乘地铁回家,在宝琳站月台候车时,已经夜深(晚上11点多),刚好月台座位上空无一人,我们累了,就把背包和手上的东西(两个背包、一个胶袋、一盒洗衣粉)放到椅子上,然后在旁边的座位坐下,依偎着聊天,间或偷亲对方的脸蛋,享受着属于我俩的时光。
突然,一个身穿黑衣黑裤、背着背包的中年叔叔走近我们,并在我们旁边坐下。他一边和朋友讲电话,一边特意提高嗓门说我们用行李霸占座位,说怀疑我们放了炸弹,警察可以拘捕我们。接着又用极度鄙视的目光瞪着我们,刻意提高声量,重覆地用极无礼的语气骂我们“唔好再做埋晒d老土野!”,过程长达数分钟。我们忍受了好一会儿,没有理会他,继续依偎、聊天。
中年叔叔见我们没有反应,就继续高声瞪着我们开骂。我们感觉到他的强烈恶意、以及他对我们同性恋者身份的仇恨,同时感到极不受尊重、极受骚扰。到中年叔叔上车时,女朋友终于忍无可忍,叫他离开,他继续恶言相向,女朋友气极,站起来以手势向他表达不满,和”I will be watching you”。我则强忍着怒气,背对着中年叔叔,装作打开背包找东西来冷静自己。面对如此蛮不讲理又不懂尊重别人的人,我真的不想陪他演闹剧。
中年叔叔最后边骂着我们,边乘地铁离去。列车开走了,但耳边还回荡着他刺耳的谩骂声。我和女友抱着大家安抚对方。对于这次的事,我们生气、痛心之余,还有满心无助– 气的是恐同的人仇视同性恋者仇视得如此理直气壮,痛心的是香港的性教育如此落后,市民居然不懂尊重性小众,无助是因为即使我们觉得我们女同志的身份受到歧视,但投诉无门,因为现时香港并没有性倾向歧视条例保障每个人(不论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都不会因为其性倾向而遭受歧视,就如陈志全议员早前在地铁因为他的性倾向而受到辱骂,平机会或法庭亦无法处理他的案件。
有几点我不得不补充。首先,明显地,我和女友没有在月台放置炸弹,如果这位大叔怀疑的话,他绝对可以报警,我们愿意让警察搜查行李以证清白。但为什么他可以在毫无理据下诬蔑我们呢?其次,明明当时月台还有九个空座位,而月台并没有人,根本不存在我们占用了座位导致其他乘客无法坐下的情况。如果这位大叔受不了我们晒恩爱,他绝对可以选择其他座位,不需要坐在我们旁边。再者,我不明白,一对女同志恋人在月台座位依偎、聊天、亲吻,到底有什么问题?我们没有犯法、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也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裸露身体。我们就只是一对热恋中的普通情侣,想在月台上依偎一下、温存片刻而已。
我希望大家可以好好反思,到底香港是否如某些人士口中所言般包容、大爱,性小众没有受到歧视?如果他们所言非虚,为何我会在今天经历歧视呢?我们同志/性小众要求的,并非特权,只是人权。我不过是刚好喜欢上和我相同性别的人;不过是渴望跟主流的异性恋者一样,可以光明正大、无惧地谈恋爱。学会拥抱多元、尊重每个人的差异,真的有这么困难吗?
我希望大家可以帮我们把这个post share出去,让更多人知道性小众每天都在遭受歧视。
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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