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雷与陈可,那一见钟情的爱,就来得那么突然。未名湖上的深情一吻,向你表白我的心。我爱你时,你在逃避;等你醒悟时,我仍然在那里等你。我们的爱,我们的罚,就让湖水去见证吧。
中国思想潮的源基地,中国最先进文化的传播点,北京大学。当年的“民主与科学”,仍然在我们耳边回响;那时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依旧刻在我们心头。未名湖,永远是北大精神的象征,是北京大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未名湖畔,几对北大恋人的故事震撼人心,他们的爱,无关性别,爱得勇敢,爱得透彻。未名湖是个海洋,诗人都藏在水底。相信未名湖见证了很多对这样的情侣,相信超越性别的爱情,永远会沉淀在湖底,成为最美的诗篇。
第一部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于雷与陈可,那一见钟情的爱,就来得那么突然。未名湖上的深情一吻,向你表白我的心。我爱你时,你在逃避;等你醒悟时,我仍然在那里等你。我们的爱,我们的罚,就让湖水去见证吧。
第二部
初识那年,小笛十二岁,若飞十五岁。为了追寻小笛的足迹,若飞放弃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上海,和小笛一起来到了北京。
人生若只如初见,十二年间情未变。偶然的相遇,偶然的相逢,偶然的相识,偶然的相知,偶然的相亲,偶然的相爱。这么多的偶然,真的只是偶然吗?一晃七年,只羡鸳鸯不羡仙。分离五年,上穷碧落下黄泉。童话的结局,总是美好的。他们在一起,永远会幸福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怎理会缘浅情深。长白山下,情定一生;未名湖畔,相恋一世。不在身旁时,你仍在我心上。日日思,夜夜盼,五年离别君终还。双手紧握,十指相扣,不会再让你离开我身旁。对我而言,若你安好,便是晴天。
第三部
泠西与张箫是在西安相恋的,在那里,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理所当然。通乐理,懂昆曲,他们更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高山流水,只有你才能懂我。没有过多去理会别人的眼光,走在爱情的道路上。只要有你在身边,何惧风雨满路?从西安到北京,泠西和张箫,在未名湖畔继续着他们的恋情。
在未名湖畔,类似的故事在不断的上演。他们的爱情,无关性别,因为他们爱的是那个懂自己的人。曾在贴吧里看过一个帖子,有一部分人考上北大就是受了这些故事的激发,想要去未名湖畔追寻自己的爱情。这些故事,因为其爱情的纯真,在圈中影响甚大,连串成了同志恋情的北大三部曲。
1、 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这个词对于高中生是很神圣的,就好比高中生之于初中生,初中生之于小学生,六年级之于三年级,一年级之于学前班。因为有大学生这个词的鼓舞,于雷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要开始一段崭新的,朝气蓬勃的独立生活。
司机大叔放下行李,很亲切地在于雷的肩膀上拍了拍,
“好好学!以后肯定有出息!”
于雷满脸微笑地谢过了他,这句话以及它的各种变形版本,在过去的两个月他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谁又会嫌别人夸得多呢?
从南门望进去好不热闹。只见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五湖四海来相会,彩旗人面相映红;呼啦啦红旗翻卷,呀哈哈人嘶马叫;我问你从何方来,你问我往何处去;他说他是学生会,你说你是院团委;当爸妈的四处飞走说我儿子省市状元钢琴十级,当子女的结结巴巴说我爸妈有事没来就我自己。旅行箱的拖轮在水泥地上轰鸣着发出巨响,人手一张的传单四处反射着阳光映成白色的海洋。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那哪里是十里“羊”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得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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