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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山下的最后一朵飘落的樱花是你送给我最好的礼物(22)

来源:心同网 作者:梦里说我爱你 时间:2016-01-29 【投稿】 字体【

时间太长,总有些东西记不住。即使曾经让你撕心裂肺,即使你当时觉得那是摧枯拉朽。但时光是最优秀的雕塑家。会将一切原本雕成你我都不认识的东西。比如说我们,或者说,你和我。都在有一天里,发现,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

最重要的,他们跟爱情无关了。他们变得麻木。不对!是害怕,恐惧。

虽然他们表现的很默默无闻。

他们不会再去爱上一个人。

他们甚至就连自己唯一爱过的那个人,也会忘掉。

每天,他们跟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拼命工作赚钱,养家糊口。然后,又跟其他人一样,退休,慢慢老去。

最后,一声叹息。在死之前。

其实,生活中,好多事,好多人,发生了,遇到了,就有故事。

不想逃,也逃不掉。

面对。不管你带什么样的情绪。

事实上,很多时候,当那些故事都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作为故事中的人,无论我们是主角,还是仅仅不过是个配角,我们甚至,就连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是 发生在谁身上的故事?以及故事的任何人,任何细节,和最终会有结局,我们一一都不想,不愿去想那么一丁点。我们只想所有的故事都马上结束掉。

就好比打了一个结,解不来,也不想去解开的结。

真到了最后,只是,所有的都还是一如既往地托付给了时间。

那个结就那么放着。

慢慢地,烂掉。

然后,

又来一阵不怀好意的风。

将一切都吹走。

到各个无法找到的地方。

叫远方。

32.

今天小旭出国。他打算从北京走,于是我带病他送到火车站。毕业这么多年,他出国的次数都赶上我离开武汉的次数了。有时候真的搞不懂,于是我在一次我们一起参加的party上,当一群外国人问一旁小旭你的梦想是什么,而没等小旭反映过来,我就抢先一步说“as his best friend,i know his dream”小旭顿时露出很惊讶+兴奋的情绪,用他男版的林志玲的音调问“do u?”然后一群外国人就被我们两这种颇为奇妙的关系吸引了,于是在大家还没异口同声说“what”的时候,我立马说“just go abroad”

记得在大三的时候,学校刚刚好有一个去韩国交流的机会,然后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PK掉了一群外国语学院正统的科班学生,顶着我个人觉得全然是靠他那种无人能及的自信心撑起来的broken English。最终拿到了那个offer。在出国的前一天,还特意跟我说,他现在已经具有了International Context 。然后几乎是每句话十个词一般都是英语。在他走的那一年里,几乎每天当我一上MSN或是skype他都会不停地振动,然后跟我视频,然后把他在棒子国拍的各种艳照发给我看。

是的,当他在大四回国后,整个人跟变的一个人似的,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在,而我要是用一个词去简明而要地总结的话,那就是更加妖孽了。而对于他来说,他也很欣然接受我给他所以的侮辱,因为他根本就把这些看成是一种对他的赞美。于是之后见到我,就会亲切地叫我“妹妹”还可耻地让我叫他“姐姐”他自比白蛇,而我在他面前只是一只小青蛇。每当他走在武大的樱花大道的时候,就会摆弄着他从韩国买回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造型的衣服。成天把自己打扮成贵妇一样。最最可耻的是,我竟然能够忍受住跟他继续像往常一样相处。

在小旭离开的那一年里,或者更加确切的说是从那个暑假开始,我成了王宇的男朋友,现在想想,这样说未免有点牵强,以为有时候,我也不清楚所谓的男朋友到底是什么一种概念。是愿意为你或者你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那个人吗?还是成天你想到的次数最多的人?还是仅仅是你唯一固定的性伴侣?

关于森,随着时光的推移,那种伤感,那种一想起来就觉得世界变得很安静的感觉,也逐渐在内心深处被自己刻意埋藏的越来越深。

在大考过后,大家都忙着实习,老爸说要我回去待一段时间,我说我要去妈妈那。有时候在爸爸妈妈之间,或者我更加爱我的妈妈,也许这样说是不对的。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在整个家庭的婚姻战争中,妈妈是战败者,她什么都没有得到,而且到头来,自己的徒弟跟自己的老公好上了,结果自己的老公就嫌弃自己老了,不漂亮了,把自己一脚踢开了。或者这样说有点不对,但至少,这么多年来,每次回上海,我一看到那间空荡荡的屋子里,一个孤单的身影徘回,就觉得心不知道有多的酸。有时候长大了,觉得自己也应该去担当些什么,每次我跟老妈说你来武汉跟我一起住吧,老妈都会以各种原因推脱掉。或许她跟我一样,一生都是那么贪念孤独。还好有姐姐,姐姐去年结的婚,她的老公很爱她,离奇的是姐夫也是武大毕业的。算是我的学长吧。不过人家是典型的理工男。人很老实。心眼很直,想法很单纯。其实有时候姐夫也是我心目中择偶的最佳对象。森或许就是那种类型,或许又不是。或许我姐夫也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吧。很多时候,很多人,很多事情,只有当你亲身接触,亲眼见识后,才懂得什么是什么。

后来老爸依靠他的关系给我在他生意场的朋友的公司谋到了一个实习的岗位,是做平面设计。刚刚好也在武汉。而王宇在省美里打扎。至于森,一个多月了我几乎不知道他的任何的信息。只是偶尔在偌大的校园里看到过前方某个人的背影或是侧面很像他,但一般那个时候,我都故意滴走开。避免尴尬。

我不知道我那天跟他说的“我们分手吧”算不算是一种正式的决裂。我也不清楚他看到那条短息是什么的反应。有时候觉得自己太鲁莽,同时也觉得同志的感情正的如众多人说的那样,是那样的弱不禁风,我们断断续续在一起了将近2年半,这一下子就说断就断。自己即使再怎么伤心,也觉得挺可惜的。

所以我一直很敬佩那些一起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人们,我觉得要是十几年一如既往地那么始终如一,哪怕到最后你根本就不爱他了,但就单看这么坚守来说,也是一种伟大。

每次我跟王宇说,“我实在弄不懂那些在一起那么长的人,他们都不觉得腻吗?”王宇笑着,又用他粗壮的食指勾了勾我的鼻子说“你要是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啊。”这小子虽然比我小一岁,但每次弄的我在他面前好像小十岁一样。

在跟王宇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从未尝试着要正在和他在一起有多长,那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或许只是过一天算一天的那么简单吧。有时候,想的太多,太累。简简单单该多好。

而王宇我也没想着要好好地了解他,我甚至在他每次偷偷地在和别人视频都装着没看到,甚至有时候他夜不归宿我也无所谓。当然我也很清楚他在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时常和其他人上过床。但那些要是去计较干什么呢?因为没那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