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同巴布同潘特(SunilBabuPant)是个教师的孩子,在尼泊尔中部的绿色山区长大,作为6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从小被家人宠爱,尽管小时也曾觉得会被其他男孩吸
来自协会的支持使潘特有一个平台能组织当地的同性恋社区,这是其他国家最初同性恋运动展开时的必经阶段。安杰莉(AnjaliGopalan)是来自印度新德里的一个社会活动家,当艾滋病的防治话题首先在印度出现时,她就一直是主要的参与者。安杰莉接受的专业教育是政治学和国家发展学,1985年她移居到纽约,当时艾滋病疫情在美国达到最严重的程度,她最初的工作是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给边缘人群、移民和穷人。这种经验对她来说是一种“个人觉醒”,“它让我对自己的文化有更深刻了解”,安杰莉在新德里一间办公室里说:“了解了歧视、了解了平等,了解了如何尊重差异。”1994年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她回到印度并成为了Naz基金印度信托机构,这是当地最早的艾滋病组织。当时印度的经济还没有进入迅猛发展期,因此将同性恋免罪化还不现实,但是Naz却将艾滋病和性的话题带进了公众日常公开交谈的话题中,而私下里,印度政府也资助Naz针对男性同性恋进行社会调查。
尽管如此,活动人士还是必须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工作。印度刑法第377条是当时大英帝国在1860年通过的,就将鸡奸定为犯罪至今仍生效,这使得同性恋想在印度获得法律保护非常困难。2001年在印度北部城市勒克瑙Lucknow,警察曾以刑法377条的名义逮捕4名艾滋病组织的工作人员,理由是他们“试图进行鸡奸”。该事件是一个警示标志,同时后来也成为裁定同性恋权益的经典案例。Naz组织为了维护被捕者的权益,以“公众利益”为诉求和政府打官司,经过8年艰难的法律诉讼,今年7月2日,德里最高法院终于裁定第377条刑法违背宪法关于公平和隐私的基本原则。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尤其对那些生活在传统保守社区的人来说,很长时间因为这条法律他们不得不隐藏自己的性取向。同性恋活动人士巴汉长久居住在美国,从国外见证了印度最近几年的悄然变化,2004年在觉得自己能以同性恋的身份公开生活后,他决定回到印度。他说:“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377条宪法已经不存在,那天我的房东悄悄塞给我一张纸条告诉我这个消息,第二天当我进办公室时,所有同事都鼓掌为我祝贺,周围还有很多信号,都是积极的、改变的信号。”
就算是在政府集权强大、宗教信仰深入人心的国家,同性恋在公开场合集会也越来越多见,公开集会是推进其权利的第一步。在巴基斯坦,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宗教法律都视同性恋为犯罪,但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秘密的同性恋集会已经很有规模,例如在卡拉奇和拉赫尔。从印度的同性恋运动吸取经验,两个巴基斯坦女性今年在拉赫尔成立了巴第一个同性恋权利组织,成员在富裕的家庭里秘密聚会。
出于很多原因,亚洲同性恋者的权益活动还需要更多适应性,不能简单地借鉴美国民权运动,尤其在民主运动渐进发展的国家,他们必须想出新的活动策略。首先直接和官方冲突是不明智的,只能联合起来进行低调的争取。“蓝钻石协会”的人权协调专家普拉迪普(PradeepKhadka)强调,该组织的活动从没有从正面挑战尼泊尔政府权威和社会准则,而是通过民主运动逐渐改变警察对于同性恋者的看法,就连运动中的语言都是特殊的,不是宣扬“同性恋自由”或者“同性恋自豪”,尼泊尔使用的是“尊重性的多样化”以及“保护性少数者”,就像保护妇女、孩子、穷人等弱势群体一样。普拉迪普说:“我们并非激进的组织,采取的方式非常柔和,”,尽管他敬仰美国和西欧同性恋运动的先驱,但是并不盲目采取他们的方式,因为“从石墙暴动事件开始,我们这一代人已经完全不同了”。
这或许是一场温和的革命,但毕竟是一场革命,最近尼泊尔的200名男女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在一个酒店的会议室集会,草拟一些保障其权益的基本立法条款。潘特也在场,但徘徊在周围,因为参加的人对于现场的两个警察更感兴趣,这两名警察专门前来听取意见,与会者抱怨警方对于学生同性恋群体的支持度不够高,同时当声称性别是“第三性”时,申办护照的速度会更慢等等。尼泊尔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一些来自挪威和瑞典的组织愿意帮助这种模式在亚洲其他国家推广,今年8月18日,在加德满都将举行一次来自所有南亚国家同性恋活动人士的聚会,现在还很难说10年后亚洲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会是怎样,但是在喜马拉雅山边曾经灰暗的山谷,正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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