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恋父母认同孩子同志身分,却并不表示他们能进入同志的思维及生活方式。
同志婚姻不仅仅是立法问题,还更牵涉到同志与配偶家人间的利害关系,因此,
异性恋父母认同孩子同志身分,却并不表示他们能进入同志的思维及生活方式。
“同志婚姻”不仅仅是立法问题,还更牵涉到同志与配偶家人间的利害关系,因此,我们就从生活面谈起吧!
<框架难跳脱>女儿的老婆是女婿还是媳妇?
或许是因为和我有将近20年的交情,所以好友Jimmy夫妇算是对同志有相当了解的开明夫妻,甚至当他们的独生爱女Vicky公开出柜时,他们也只是暗藏遗憾地坦然接受了;第二年,当Vicky表示想与心爱的对象同居时,Jimmy也一口答应让小俩口一起住在家里。
如果撇开法律层面不谈,那么Vicky应该算是已经得到了“同志婚姻”的实质认同,但不料短短一年,小俩口就因为和爸妈有诸多摩擦而离家独居。
Vicky从青少年时起,就是短发、衬衫、西裤的阳光男孩打扮,或许也就因为父母习惯了她的言行举止,所以很自然的就把她的另一半当成“媳妇”看待,但症结是,小女生可能会扮演妻子的角色,但她却不觉得还要成为一个“好媳妇”!所以,面对一个既不会煮饭、洗衣、做家事,又每天和“老公”同样午后才醒的“媳妇”,Jimmy夫妻当然是越看越不顺眼。
Jimmy夫妻其实并没有错,因为在异性恋的眼里:妳一个女孩子住进我们家,如果不是女婿,那当然就是媳妇啊──媳妇就该有媳妇的规矩吧!再者,在异性恋的婚姻里,也有许多父母对女婿或媳妇不尽满意,但他们看在能生个金孙传宗接代,而能隐忍并勉强接受,但同志要如何取得配偶家人的重视呢?
<认知易错乱>儿子口中的水某却是男儿身
异性恋父母对孩子同志身分的认同,只能说明他们是接受你(妳)的同性恋倾向,却并不表示他们能进入同志的思维及生活方式,所以就像我即使和男友同居7年,家人也都知道我和他是类似夫妻的关系,但我就是不会想“和他结婚”。
在我的两人世界里,我一向是以小鸟依人、贤慧持家姿态出现的“好妻子”,因此在平日的居家生活,另一半总是会以“水某,帮我打一杯果汁”、 “水某,今天你煮义大利面好不好”这类的甜言蜜语,好让我心甘情愿地伺候他。
只是,我的幸福和骄傲能带到他家里去吗?我常在想,假如他父母总是听到儿子“水某长、水某短”地喊,但偏偏眼前所见却是一个留着胡子的粗犷男性,应该不久就会因为认知错乱而心神耗弱吧!
再说我自己好了,我或许可以“欢喜做甘愿受”地以女仆自居,但假如要我和另一半的父母同住,我可能也会不自在吧!
<现实面考量>合法的权利就有更多义务
当然,我所举的可能只是特殊例子,但却是提醒同志,“同志婚姻合法化”看来只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但必然会牵动同志配偶的现实生活。
对同志而言,争取“婚姻权”的目的,或许只是希望经由法律的认可,进而巩固双方建立家庭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则是经由合法的夫妻名份,以得到配偶应有的保障及福利,但既是所谓的“保障及福利”,就势必会有日后利益分配的冲突。
为了避免一起生活的尴尬与摩擦,已婚同志必然会有独立生活的优先考量,但在少子化的年代,父母会答应吗?年轻人又有独居的经济能力吗?而且即使可行,那除夕到底是到谁家吃团圆饭呢?两代独立居住,又要如何建立“同是一家人”的信任与和睦呢?
拥有权利的同时,势必会有应尽的义务,那么,如果配偶的父母年迈或住院,同志甘愿日夜照料吗?甚至说得再残酷一点,许多媳妇即使成为未亡人,仍能一肩挑起养育子女兼奉养公婆的重担,但有多少同志可以终身不改嫁(另娶)呢?衍生而来的重大冲突就是,异性恋一旦死亡,配偶及子女会有遗产的保障,但若是同志身亡,他的其他家人会甘心将遗产分给原本并不熟悉,今后更可能不再相干的“外人”吗?
不可讳言,经由许多民间同志社团的努力,同志群体现在的确获得了更多也更好的活动空间,但当我们进一步想争取“合法的婚姻权”时,或许在法律条文的修订外,也该认真地教育同志,如何面对实质的生活问题,甚至,异性恋所感叹“结婚不是两个人,而是两个家族的事”,必然是“同志婚姻”中,比法律更为艰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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