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Gay,我不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上,我做的都是与别人一样的事,我既没有妨碍到其他人的生活,也没有影响到社会的治安。然而
作为一个Gay,我不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上,我做的都是与别人一样的事,我既没有妨碍到其他人的生活,也没有影响到社会的治安。然而,在法庭上,公司销售总监公然辱骂我是Gay,并称其为公司辞退我的原因,称我为不正常的人,这无疑对我是一种精神上莫大的伤害,并且是对人身的一种严厉攻击。 就在过年前的几天,我接到了公司领导的电话,电话中并未提及任何原因的就通知了已经被公司辞职的消息。公司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法让我很难过。至从到公司工作以来,诸如没有给我购买上海外来人口综合保险,五一,国庆不放假也没有加班工资或者补贴等的这些不平等待遇数不胜数,而我依然勤恳工作了一年多,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喜欢这份工作,想要为公司作出更好的业绩。而现在,甚至没有任何先兆与原因的,就莫名其妙的要我接受被辞职这件事,很抱歉,我实在没有那么优秀的忍耐力去做到。 于是当即我便打了12333的电话就这件事本身进行咨询,了解到像我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申请08年2月1日后到08年12月份的双倍工资赔偿,还可以申请赔偿金以及补交综合保险及发放最后一个月1月1日到1月20日的工资。 但出于已经在公司有了一年多的工作时间,和同事领导也随着时间的增加而不愿意将双方关系弄得太过决绝的原因,我并没有想以此向公司提出合理合规的赔偿要求,而是退求其次的只想拿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少部分相应赔偿。然而当我去公司领取这些的时候,发现领取表格上居然只有四百多块钱,而且要领这些钱还必须要签补签一份08年的合同才行。 公司如此不合情理的做法让我彻底失望了,于是第二天我就去上海闸北区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内容如下: 1. 08年2月1日至08年12月30日的双倍工资; 2. 工作年限超过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 3. 支付我最后一个月1月1日至20日的工资; 4. 补交07年11月至-09年1月综合保险。 于是,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官司开始了漫长的维权商议。 然而,公司接下来的做法却是变本加厉的恶劣,更加让我难过。比如收买平时与我关系很好的同事让其借与我聊天的机会诱骗我说公司已经和我签过合同并录音当做伪证,收买我本想请其出庭作证的证人(依旧是公司职员)让其在为我出庭作证时说谎以作假等等,公司如此不惜用金钱收买做本也不愿意给我一个合理赔偿的做法实在是让我彻底失望。 幸而还有一些诚实有正直辨知的人们,在了解我的困难情况与公司的卑劣做法后,苦苦帮我收集证据整理信息,才让我在公司强大的财力人力资源压力上支撑了下来。 当时劳动仲裁受理了后三项审议,而因为双倍工资不属于他们的受理范围,所以我便到法院进行了相关申述。经过几个月的等待法院终于开庭,在庭上公司提供了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证据,称“公司已经给过我劳动合同,因为我要将其带回家仔细阅读而没有和他们签订,甚至怂恿其他同事也不要签,签了就没有赔偿了”之类的荒谬证词,甚至唆使其中一名员工作证称其亲眼看到于08年1月期间公司给我合同而我却没有签订。然而,08年1月一个整月的时间我都在东北出差中,如此荒谬而浅薄的谎言当即便被推翻识破了,而公司方面却立马又自相矛盾的说当时是用邮寄的方式将合同寄给了我,然而,既然是邮寄的,那么所谓“亲眼看到”一说又是怎么来的呢,公司方面如此无知却无赖的做法着实让我哭笑不得。 而后,法院询问公司是否愿意调解处理。公司代理人言辞坚定的说不愿意,并在诸多谎言伪证被识破的情况下恼羞成怒的说出“就算告到北京都要告”这样的笑话。 当然,公正并不会因为公司的指鹿为马而变质,就在6月16号,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我胜诉了,当时还想总算得到一个公正平等的结果。然而第二天,仲裁庭收集证据的时候,我又与公司代理人见面了,在提供证据的时候,公司代理人当着仲裁员的面无端对我进行辱骂,言辞之恶劣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她是个有涵养有文化的公司高层人士,她不但在言辞中“问候”我的母亲及直系亲属,甚至还如同传播封建迷信思想般的诅咒我出门被车撞死,就在后来说到无故辞退的时候,公司代理人说的话更是让我彻底震惊,她说:“你知道为什么公司要把你辞退吗?当时没有说理由是因为给你留面子,现在在庭上也不能不说了,就是因为你是个死同性恋,你就是不正常,所以要把你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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