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雷与陈可,那一见钟情的爱,就来得那么突然。未名湖上的深情一吻,向你表白我的心。我爱你时,你在逃避;等你醒悟时,我仍然在那里等你。我们的爱,我们的罚,就让湖水去见证吧。
"还想再走么?"陈可在一个小小的路口问,从这里可以斜插到一教后面的正路上,离图书馆也就不远了。
"想。"于雷不想看书,只想牵着陈可的手在夜色里走,走,走,走到东方发白,走到雄鸡破晓,走到他们都在疲倦中睡去,为止。
"让我看看你的手。"于雷温柔地说。
陈可把手伸给他。
于雷用左手抓着他的手腕,把手指放在自己的右手手心。
"果然是弹钢琴的人,你的手指真漂亮。"
"漂亮什么呀,你看我的小拇指。"
于雷往他的小拇指看去,果然似乎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从小练琴的人就是这样,按钢琴键要用很大的力气,久而久之小拇指就变形了,有点往外飘。"陈可并没有把手抽回来的意思,只是淡淡地说着话。
于雷把自己的手与陈可的手合在一起,比了比,自己的短了好一截。他的手真的漂亮极了,就和他的人一样,于雷真想和他十指交错地牵在一起,但他不敢,只能放手。
就这么走啊走。绕着湖走。绕着湖心岛走。一圈一圈,就象时针绕着钟盘。他会觉得厌倦么?于雷隐隐地担心。
陈可开口了:"我们坐一会儿好吗?打了一下午篮球,有点腿软。"
他打篮球么?和谁?于雷迫切地想知道。他心里有股柠檬的味道,酸酸涩涩的,但在他人品起来却是那样清香透鼻,那正是一个男孩子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的味道。
"下次一起去打吧,虽然没你打得好。"于雷一边在长椅上坐下,一边小心翼翼地提议。
"你又在狡猾了,老狐狸。"陈可笑着在于雷的耳朵上揪了一下,"你又没见过我打篮球。"
"没人打得比你好,小松鼠。"于雷说着把手搭到了陈可肩上。
"我才不跟你吵呢,你们学法律的个个都是人精,捞个尸首都那么多废话。"陈可笑着说,他对肩上的手依然没有反应。为什么他对于雷这么宽容呢?这决不仅仅是为了珍惜一段友情,就象他对张树做的那样。
"你和张韩的琴练得怎么样?"
"挺好的,就是有的时候她太认真,每次都拖着我练好久,我都不好意思说想先走……我也不想拖累人家……"
那个婊子!于雷对这种伎俩看得一清二楚。陈可!你千万要顶住啊!
"演出完就是十一了吧,想去什么地方玩吗?"于雷问。
"想啊,我一定要出去玩!"
"去哪儿玩呢?"
"晚上。"
"晚上?"
"晚上。"
"就象现在一样的晚上?"
"就象现在一样的晚上。"
"我糊涂了。"
"我要去一个即使白天也象晚上一样的地方。"
"山里么?森林?"
"啊!好主意。我就随便找个山洞往里一钻,好好地体验体验什么叫’采菊东篱下,幽然见南山。\’"
"那我也要跟你一块去,负责给你拾拾柴火。"
"哈哈,好啊,我们就去当一个星期山顶洞人。"
"我是说真的!我也要跟你一块去晚上玩。"
"好啊。"
"我是说真的!!十一的时候,我想和你一块出去玩!!"
"好啊!你耳朵有问题啊。"
于雷呆住了。这真是出乎他想象能力的飞跃式发展!谁能想象,他在两个小时前还为自己陪他吃饭的事感到尴尬,现在居然答应了要和自己出去旅行??!!
"哪里有晚上呢?"陈可傻乎乎地看着于雷问。
"西南吧,咱们去西南玩,四川,或者云南,交给我你就放心吧。"
"老狐狸要回家了,呵呵,那个地方也产狐狸么?"
"什么叫’产\’狐狸,你以为我们都是从树上长出来的么?还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反正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啦!"陈可撇过头去不看于雷,可忍不到一会儿就又回过头来问他:"那里有有什么好玩的?"
"交给我好吗?你就等着我给你一个浪漫的,安静的,乌漆抹黑的晚上吧。"
"你要杀人还是放火?后面那个词是多余的。"
"多余么?我看挺好的。人是没有,松鼠倒有一头。"
"松鼠是一头一头论的么!你真傻。"陈可常常用这三个字称呼于雷,于雷也总是甘之如饴。
陈可所不知道的是,这个傻瓜的脑袋里正在酝酿一个庞大的出行计划,很快就要付诸实现。
23、画外音·表演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表演,有些是你看到的,有些是你没看到的,有些是你看到,但没有意识到的。
我在京大待的这几年,说穿了,就是在看戏罢了。上场锣,下场锣,天天忙,人人忙。偶尔,自己也会被卷入其中,冲上风口浪尖,体验一回什么叫搏击的快乐。但终究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干这些事,于是甘心地退了下来,当一名看客,品头论足,却也是自得其乐。
我遇见过很多人。同学、同志、牛人、浪人、牛同学、牛同志……不一而足。很少有人是不愿意表演的。我一个相熟的同学说,人天生就是有表现欲的,我说不对,应该说人天生就有被人偷窥的欲望。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日记这样一种属于绝对隐私范畴的东西会被千千万万人自愿地于网上传播,一日千里。
当然,尽管大家都有表演的心,却不一定都有捧场的人。
有些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被人喝彩的。从小到大,所有的人都羡慕他,喜欢他,崇拜他,嫉妒他,只要他一出现在聚光灯下,台下就是一片掌声。不要看不顺眼这样的人,他们的表演总是高雅的,自然的,因为他们身上有贵族的气质。还有一些人,相对来说乏人问津一些,但他们不甘于这样的现实,又因为自己的某些身份而产生强烈的骄傲感,所以他们就更加卖力的演出,处处表现得与众不同,这就使得他们的表演带上了某种暴发户的色彩。可以想象的是,他们的表演是鲜有成功的——他想演一出正剧,到头来却变成了他人眼中的黑色幽默。
在我认识的人中,他们两个堪称是最佳的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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