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雷与陈可,那一见钟情的爱,就来得那么突然。未名湖上的深情一吻,向你表白我的心。我爱你时,你在逃避;等你醒悟时,我仍然在那里等你。我们的爱,我们的罚,就让湖水去见证吧。
“是谁啊?是不是主席?他跟你说什么了?”张勇象连珠炮一样紧张地问。
于雷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便支支吾吾地说好象是找他做迎新晚会的主持人。
张勇显然很是沮丧,一个人悻悻地爬到上铺看书去了。张勇很清楚自己和于雷在那个方面有多少差距,也从来没想着和他比;而且他觉得于雷对他很好,所以觉得嫉妒于雷是件很不道德的事情。但这种差距这么快就在现实中被残酷地暴露出来,还是让他觉得灰心丧气。
于雷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才能最大程度地保全张勇的自尊心,他实在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伤害一个象张勇这样善良单纯的老实人。
李明和林闻在于雷回来之前都已经洗漱完毕,现在都已经钻进被窝里了。这两天夜里气温见低,一些装备不齐全的都拿出了大被盖上,于雷也撤掉了毛巾被,换了一条厚毛毯。
于雷脱掉篮球鞋,换上拖鞋,又把衣服袜子脱了个精光,端上脸盆,穿着条白色平角裤就出去了——反正没什么人,要是有人想看就让他欣赏欣赏好了,于雷心想。出去的时候,于雷看见李明斜眼瞅着他**y.i.n笑。
这个家伙!要是你在下头的话老子没准就满足满足你。于雷暗暗盘算。
走进洗漱间,只有一个男生埋着头洗脸,头发湿漉漉地垂下来,让于雷猛地有些心动。于雷挤上牙膏,刚刷了没两下,就觉着自己脚底板发凉,身子象看见了美杜莎之眼一样直直地僵住了。男孩正一把一把地将脸上的洗面奶冲掉,于雷清楚地认出那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图书馆神秘白T恤。
男孩光着膀子,全身光滑洁白的肌肤都直直地暴露在于雷的目光之下。男孩曲着的手臂清楚地显示出肱二、三头肌;弯下的腰身把任何关于他身材的不完美的联想都排除在于雷的脑海之外;深蓝色的牛仔裤紧紧地包裹着匀称的大腿和屁股,和玉石雕砌的上半身组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男孩洗完脸,扬起头来,用搭在肩上的干毛巾轻轻捂在脸上。
于雷慌不择路,含着满嘴的牙膏牙刷一路疯跑回寝室。他不能在这种状态下让白T恤(现在已经改称为蓝牛仔裤)看见自己。
好在宿舍里的哥们都睡下了,只给他留了一盏床头灯。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体面地,从容地和他见面呢!于雷开始怨天尤人。
于雷脑子里一片混乱,眼前满是蓝牛仔裤的影子,他甚至开始想象那鼓鼓的一包里面的东西。糟糕!于雷发现自己的贴身内裤有些穿帮,他赶紧逼着自己想他的爷爷奶奶什么的,以赶快恢复冷静。
好不容易可以恢复思考,于雷意识到自己至少应该跟着那个男孩,看看他住在什么地方。但等他回到盥洗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了。
陈可把洗面奶放在瓷砖上,往杯子里倒上水,刷起牙来。今天他弹了好久没碰的钢琴,宽阔的音域、悠扬的旋律让他感到无比的舒缓,陈可心里乐滋滋的。
洗脸的时候,他听见有人穿着拖鞋进来,可等他把脸和头发擦干,那人又匆匆忙忙地出去了。陈可听见拖鞋在水泥地上发出急促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大概是忘拿什么东西了吧,陈可看见他留下的脸盆。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一块毛巾,上面有一只小熊。陈可拿起自己的杯子看了看,是一样的图案。陈可为自己的杯子有一个不同种族的朋友感到很高兴,他拿起那条毛巾闻了闻,有股肥皂的清香。陈可把毛巾放回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摆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没人。陈可吐了吐舌头,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乔丹无声无息地踩踏着地板,陈可象是刚用零花钱买了一袋糖果的小孩子,一路高高兴兴地回寝室去了。
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法学概论是个老头讲的,满口都是马克思的经典语录和对时下古典自由盛行的批判。于雷对他印象很不好,觉得他是属于脑子被革命热情给烧坏的那种(后来他听说老头是法学院著名的四大法盲之一)。但是,人家陈独秀都能和辜鸿铭在一个学校里讲学,他于雷又凭什么对教授挑三拣四呢?
在革命时期讲非是一种言论自由,在市场时期讲也是一种言论自由。于雷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很满意,于是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这是他在法学概论课上记的除了考试范围之外唯一的一句话。
宪法课是一个长得很象出租车司机(北京的出租车)的中青年男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他已经从出版社要了120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于雷在看了那本书以后很怀疑它的“市场”在什么地方。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其实用英气这个词形容他并不合适,只有不熟悉他的人才会因为他挺拔的身躯而误用这两个字。
要是你看过他们两个走在一起的话,就会立刻发现陈可和于雷的不同。于雷走路的时候和他父亲很象,腰背挺地笔直,眼睛锐利地直视前方,双臂恰到好处地自然摆动,每一步都踩地结结实实。而陈可则不然,他有的时候好象脚底装了弹簧,虽然是走路,却让人感觉一跳一跳的;而有的时候又象是被地心引力给粘住了似的,在街上拖拖拉拉;他的眼神也总是闪烁不定,在道路安全比较好的街上常常处于放空的状态;最好玩的是他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身体的重心就会在两条腿上微微地来回交换——要是你看过跛子走路的话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当然陈可绝没有那么严重——于雷常常跟在他后面欣赏这幅惹人怜爱的景象,恨不得过去抱着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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