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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混混段小兵(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168)

来源:心同网 作者:代雄弼 时间:2016-01-31 【投稿】 字体【

(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我是个私生子,母亲生我时只有18岁,父亲更只有17岁。我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9岁那年,我上小学二年级,班上转来个新同学,叫段小兵。三十年来,我和段小兵从相知、相熟,到相爱,经历了各种磨难,有着30载的爱恨情仇,诠释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男男之间纯真的爱情……

没想到我朋友却疯狂地喜欢上了小兵。

此后,一向斯文的他在小兵面前表现得很野性、火热,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但是追了大半年,还是弄得一鼻子灰。

那时候,我就确信小兵接受不了男人。

因为我那个朋友长得不错,人品也过得去,是那种,只要你是那种人,就很难拒绝的一类人,我追了他好久也无功而返,最后只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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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西藏后,我也劝过小兵再找一个。

他说还是算了,怕委屈了小辉。

其实,我也能看出来,他厌倦了贞洁而又苦闷、寂寞的日子,又没有勇气过堕落的生活。

那以后,他和小辉相依为命。

开上出租后,小兵变得简单多了。

我特别喜欢和他去买菜,然后看着他给我做各种好吃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说。

我有段时间迷上了他家附近的菜市场。

那里的人间烟火气让我动容,里面有着一种生活里最有底气的野气,很茂盛、很潦草。

就像段小兵,即便穿最朴素的衣服,也很生动。

有时候,最美妙、最生动的生活其实是冷暖自知,我静静地坐在阳台上,看着他全神贯注煲着汤,慢慢地等待它熟了,散发出香气,这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

热爱生活的人一般都热爱厨房。

小兵就喜欢钻进厨房,为他儿子小辉做各种好吃的东西。

我也非常享受他亲手做出来的东西,每次吃得都那么开心。

有时我也会想,其实我和他真的是天作之合,我主外他住内,性格互补。

可惜偏偏造化弄人。

如果说,开始,我是因为外表而喜欢他,那到后来我者是因为他的内在而深深的迷恋上了他。

他是那种不妄想、不浮躁,心神笃定的人,总是挺起坚韧的臂膀,扛起两个家庭的沉重负担,自己的青春容颜却被岁月的风霜剥蚀得伤痕累累。

他对任何的生活琐事都从来没有过一丝的厌倦情绪。

他也总劝我不要这么拼命,说我的贪欲太多,就像狼一样,需要不停地奔跑寻找猎物,而不像他,只是一只兔子,随便吃几口草就可以了。

他哪知道我的心思啊。

我要不这么拼命,根本就不可能把他留在我身边。

当你有了经济基础,你可以去讨好小辉,只要讨好了小辉,就等于讨好了他,讨好了他我的精神也就得到了满足。

如果我连给小辉买一套复习资料都要反复掂量时,在他面前,我是失败的。

有时候,我也会取笑他,我说,赶紧爱上我吧,你再这样耗下去,你就老了,老了,你就没人可以爱可以要,更没人可以爱你要你了。

他听了就去健身。

练了一段时间,效果很明显,胸肌、腹肌练的跟健身教练似得,尤其是腹肌,一块块的,我摸着竟然有了强烈的反应。

我一直想不明白,他干要去健身啊,又不去找老婆,还不好那口,干嘛要把自己弄得有模有样。

我说,你练成这样,做起爱来肯定很厉害。

他就瞪我一眼,说,去!

直到你回来,我才似乎找到答案了。

原来,他是在为与你的想见做准备。

我真是佩服他的毅力和韧性啊。

现在想来,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渴望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这种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小兵渴望和你在一起。

我渴望和他在一起。

一粒种子能够冲破阻力,从石头中坚强地迸发出生命的力量,冒出新芽;一只蚂蚁能够扛起比自身重好几倍的东西,一步步走回家。

段小兵能为了你,含辛茹苦养大小辉,十六年来,一直把持着自己的身子,抵御住了各种诱惑,把身体练得有板有眼。

可见,他内心确实有着对你的无尽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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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雄弼,你知道吗,我很早就认识你,确切说是见过你。

我刚出监时,经常去找小兵,总能看到你们在一起。

说实话,我不喜欢你——从心底不喜欢。

每次从你的身边路过,我的身上就像生了刺一样。

你斜视着我,那高傲的眼光从鼻梁经过嘴角而往下流着。

我问过他。

他只是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说,比我还要好吗?

他用肯定的语气说,当然。

我听了就很吃醋。

没想到,因我的出现,让你不辞而别,一走就是十六年。

他从来没有怨恨过你。

相反,十六年来,他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

你知道吗,他就像一棵树,每片叶子都写满了有关你的一切。

每当见到我,他就会习惯性地摇动树叶,有关你的信息就像被风刮了一样,飘到了我身上。

他说,和你在一起,他学会了努力写稿件,学会了拍照,学会了怎么和领导搞好关系,学会了怎么处理人际关系,学会怎么深度考虑问题,学会了如何真正理解金钱的价值。

他说,本来他只结交穷哥们,和有钱人躲得远远的,和你在一起后,他说你带着他去接触更多的有钱人,还让他向他们学习。

他说,因为你,他愿意让自己变得更好。

他还说,你是他的引蛋,有了你在,本来他是挺野的一个人,却永远不会跑去别的地方下蛋,永远会乖乖地听命于你。

他哪里知道,他何尝不是我的引蛋呢。

我酸涩地问他,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他却说,你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他说,每个人都有过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代雄弼就是那么一个,从小到大的,我所有的秘密和心事都跟他说。后来,两个人渐行渐远,没有再见,或许余生也不会再见。

他说,我和代雄弼之间的友谊多么像一段黯然消逝的爱情,多少年了,我还是会经常想起他,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我无数次想过打一个电话给他,问问他到底过得怎样,但我知道,我其实永远也不会打这么一个电话的。

直到你再次回来,我才知道,事情并不是他说的那样。

你们之间所谓的纯真的友谊其实就是刻骨铭心的爱情。

有一天,我给他打电话,约他出来,是中午吧,大热天的,我发现他的眼睛亮汪汪的,像在水里洗过,脸上则泛着少见的光彩。

那天,我陪着他,我们在大马路上汗流浃背走了两三个小时,他自始自终都很开心,我开始做起了好梦。

在一棵树阴凉处,他却停了下来,鼓起勇气对我说,彬哥,这段时间最好不要来找我,没事尽量不要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