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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混混段小兵(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166)

来源:心同网 作者:代雄弼 时间:2016-01-31 【投稿】 字体【

(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我是个私生子,母亲生我时只有18岁,父亲更只有17岁。我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9岁那年,我上小学二年级,班上转来个新同学,叫段小兵。三十年来,我和段小兵从相知、相熟,到相爱,经历了各种磨难,有着30载的爱恨情仇,诠释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男男之间纯真的爱情……

可能,孤独已经占据我们的心灵太久,以至于彼此都习惯了孤独的生活方式,并且为此疲惫不堪。

当孤独的我再次与孤独的他相遇,他的孤独并未与我的孤独相互溶解,相互融化,而且他似乎也没在我身上找到可以震彻他灵魂的点。

所以,做爱,就成了我们两个孤独的人最明确、最方便的交流方法。

可是,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他笑的样子,他没心没费的样子,他比谁都聪明却比谁都喜欢装傻的样子,他的简单和美好是我望而却步的理由。

有一次,我们去江边游泳,他从水里站起来,水像瀑布一样从他的肩头落下,光溜溜的上身有无数的水珠在滚动,像钻石一样光芒四射。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我更喜欢他发怒的样子。

那次,他惹我生气了,煮面条给我吃,我不吃,他就说,面条你到底吃还是不吃,要吃就快点,不吃信不信我端起来泼死你!

他怒不可遏的表情让我现在想起都特别想笑。

我就就闷下头把热乎乎的面条通通吞进嘴里。

我们因为文明的负荷少,礼教的束缚少,所以,我们在一起活得很纯粹,也很本色。

他从不附和我,纵容我。

相反,在言语之间处处有心弹压。

我怨恨这一点,所以觉得这人不可接受,不可理喻。

他其实很聪明,学东西很快。

是我把他带坏了,他跟着我到处打架,当望江的混混,硬着头皮挑战那个那个包工头的手下,结果被人家追得到处逃。

有一阵,他迷上了赌博。

我整天听到我爸的叹气声,说又一个好孩子被我带坏了。

我有点内疚。

我去找他,决定把他拉回来。

走进屋,听见一片哗啦啦的声音。

我拉起他就走。

他生气,用手甩开我,我再拉,他再甩,我骗他说我爸病重,想见你一面。

他怔了一下,回过头对那些人尴尬地笑,说,我爸病了,我先走一步,一会就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有种异样的感动。

他竟然说他爸病了。

出了门,他比我走的还快,紧张得不得了,连声问我,咱爸怎么了,咱爸怎么了。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他应该是爱我的,我不仅仅是他的性伙伴。

当然,也就是他咱爸这么一叫,我下意识把他当成自家人。

后来,当警察找上门来,我毫不犹豫把责任揽了下来。

我就想,我们都是一家人了。

我替他坐了五年的牢。

坐牢的这几年,我想了很多。

我不后悔替他坐这几年牢。

其实,我想说,正是这五年的牢狱生涯,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清醒地认识。任何一种经历,都不一定是最终的结局,我们所承受的,无非也就是这样一段让自己更为清醒的过程,你可以说这是一段徘徊、惆怅,甚至说是痛苦、折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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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段小兵对我充满着亏欠,总是想着怎么偿还我。

他想的太多了。

其实,我也有责任。如果不是我太放纵自己,那个包工头也不会来砸菜摊,更不会把他带走。

他被包工头关了两天,吃叟饭叟菜、睡地板不说,还挨了很多耳光。

他是个要强的人,怎么受得了那种屈辱。

但他非常义气,一直没有把我供出来,就冲这一点我替他坐那几年牢也是值得。

从监狱出来那段时间,我经常去找他。

可能是我给了他太多压力,他似乎有点喘不过气来。

我并不是要给他压力,我没想过要他帮我找工作,或者要他做别的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看到他。

当时,我还以为是自己刚从监狱里出来,没有朋友的缘故,后来我才意识到,我是已经爱上了他,离不开他。

他就像我心中的太阳,我就是成天围着太阳转的向日葵。

有个晚上,我终于忍不住,向他表白了。

他却说,以前,他年轻,不懂事,是一时糊涂,现在他长大了,不会再迷失下去了,还说他要结婚了。

后来,他就真结婚了,并有了儿子。

但我始终忘不了他英俊、冷漠的模样。

十六年来,我们经常会见面,他就像我的亲弟弟。

他已经学会了在我面前不动声色地笑,不动声色地接受我的帮助,礼貌地说谢谢。

我们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是如此的稳定还和谐。

但,有时候,我会故意要挟他,像一枝不断生出刺来的仙人掌,让他无所适从。

比如,每次帮他,他说谢谢时,我就说,谢什么啊,有什么可谢的,真要谢就来点真格的。

他明白我的意思,只是讪讪地笑笑,便不了了之。

可能是期盼太多,有段时间,我特别想和他发生点什么。

在我的肆意强求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牛皮癣,撕一下,疼痛、刺激而舒服。涂点药,伤疤稍微愈合,便觉得不舒服,生活少点什么,于是,再抓一下,又裂出伤痕。

那段日子,就在你撕我抓中艰难度过,我痛他更痛,永远找不到特效药来根治。

我觉得我们像两个拔河的人,双方都握着一根绳子较劲儿。

一个攻,一个防,两个人都累得很。

从偏激的异端行为到媚骨酥软的失节,其间只隔着一层纸。

其实,我这么不知疲倦地做生意,挣大钱,是因为面对他,如果有实实在在的银子掖在腰间,那么就会像解放初期的地富反坏右(是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五类人的合称)一样,躲在阴暗角落里把“变天帐”翻得稀里哗啦乱响。

有一次,我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又对我说谢谢时,我再次故意要挟他。

他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就说,彬哥,你要真那么想,我就给你吧。

那是我唯一试他的一次。

我怀抱着这具渴望已久的身体,内心深处迸发了最原始的快乐。

我紧紧抱紧他,吻得昏天黑地。

但很遗憾,他真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一直在压抑那丝丝的酸楚,根本还没进去,他就脸色煞白,汗如雨下,痛苦得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我说,小兵,算了吧,还是算了。

他拿出一瓶安眠药,视死如归地说,没事,我吃几片药,挺一挺,一觉醒来也就过去了。

我听了就很绝望。

事情到了这地步,我只好放弃努力。

他很是愧疚地说,彬哥,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反感。

听他这么说,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咬着嘴唇,泪水在眼里一闪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