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太长,总有些东西记不住。即使曾经让你撕心裂肺,即使你当时觉得那是摧枯拉朽。但时光是最优秀的雕塑家。会将一切原本雕成你我都不认识的东西。比如说我们,或者说,你和我。都在有一天里,发现,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
过了好久她才开口说话,说“我不想毕业。”
我顿时松了口气,笑着说“谁想毕业啊,每个人都不想毕业,我也不想,我还想一辈子当学生呢。”我从口袋里递给她一包纸巾,“可是,每个人都得最终走向社会,每个人都得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家人。不然念这么多年的书干嘛啊。”
我本以为我这么多大叔般的劝导能好好地安抚一下面前这个小女生的情绪。可是就在我还在喋喋不休的时候,王丽丽说“我不想毕业是因为我害怕一毕业你就走了,就不要我了。”
“。。。。。。。。。。。。。。。”毫无防备的我顿时语无伦次、不知所措。最后,我说“谁不要你啊,不是说好了么,你永远是我妹妹。”
可是,一说出这句话,王丽丽哭的更厉害了。我不知道为啥她今天这么的伤感。后来,我选择了沉默。直到我觉得她也哭的差不多了,我就说“天气这么热,我们还是回去吧。”
“不要,你就不能陪我多坐会而么?”
好吧,好吧,就在那天下午,尽管天气很热,我们还硬是在东湖边坐了一下午。
晚上陪她吃完饭后,王丽丽说她要去逛街,没办法,我就陪她去逛街。在商场里,她看上了一件t恤,说想要买,作为男生,我于是掏钱准备给她买,可是发现那件t恤是情侣装,要买就要买一对,我问她能不能换一件,王丽丽说她一定要买,最后没办法,我就把两件全买了,尔后王丽丽说“我们现在就穿上吧。”说完自己就去试衣间换上了,说真的,我不是傻瓜,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拒绝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于是我就没办法,也就换上了。
在大街上,因为我们的服装,引来了不少的眼光,我知道哪些眼光都是一种赞美。可是我却总觉得那也是一种讽刺。那天晚上我们玩到了很久很久才回来,回来后,我脱下那件T恤,傻傻地笑了。
就在当天晚上,王丽丽在电话地跟我说“小鹏,谢谢你今天晚上陪我。”
我说“没事。”
就在准备挂电话的时候,王丽丽才跟我说“其实,那天我要你陪我练舞,是我故意让张江让你看到他与王林森在一起。。”
我顿时都傻了,于是问“为啥呢?”
“因为。。。。因为。。。那是。。因为,我还忘不了你。。”说完,王丽丽就挂了电话。
那一夜,又是一夜未眠。
后来,在王丽丽的婚礼上,我买醉地拿着酒杯对着穿着婚纱的她说“妹子,以前都是哥不好,我他妈的就是一个大傻逼,不懂得珍惜。我他妈的就该去死。”一旁尴尬的王丽丽没办法赶紧让人把我拉走。
而说心里话,当看着王丽丽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并肩不如婚姻殿堂的时候,我心里是失落的,甚至说有点嫉妒。但马上会过神想想,对于一个你给不了她幸福的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希望她跟另一个替代你的人能好好地幸福的生活。所以我拉着新郎说“我求求你要好好照顾丽丽。她是。。。。她是。。我妹子,比亲妹子还要亲。。。”
在酒精的催发下,说出这些话,心里就不会那么的生疼。
73(3)
而我说完了故事里有关其他人的故事,唯独剩下,那个人。是的,我一直承认,自己在感情面前一直是一个极度自卑的孩子。自卑到时常在脑海里映刻出来的是一幅关于我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偷偷地哭泣的画面。
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
日子长了,可能对某人、对感情少了那种当初的冲动;但却也增添了记忆的负荷。
于是,安分的只是过去。不安分的却是回忆。
而然若要试着总结的话,其实关于我这一生的第一份感情也是算的上功德圆满。
在上帝面前,我选择了,在武汉这座城市,爱上了一个跟我一样傻里傻气的男孩子。
于是,从此以后,武汉便在我的人生中赋予了一层又一层的特殊的含义。就像爱上一个人一样,你也会爱上一座城市。
是的,到现在将近有10年的时光里,武汉,像一个父亲一样见证了我的这十年里的一点一滴。每每从武昌火车站下车,都会情不自禁地对自己说“我又回来了。”这种类似归根的情感仿佛是对过去最好的祭奠。
我记得,许多年前的某个夜晚,我和森并肩做在武汉的581路公交车上,我头靠在车窗上,眯着眼,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疯玩了一天的我们早已累的半死了,森仰面张着嘴睡着了。我侧过面望着他熟睡的样子,傻傻的就不禁想去伸手捏他那大鼻子。可是还没我动弹,却发现自己的手早已被森紧紧地揣在手心里了。那个时候,真的很感动。也是从那个时候,武汉最美的夜晚就深深地刻在心头上。
是的,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其实有很多话、很多表情、很多动作、很多眼神、很多情景、很多、很多、很多。。。。。。我都没有去写,我不知道这种自相矛盾的想法源起何故。仿佛那些只能尘封在自己心里的那个小铁盒子里一样,是容不得任何人去知晓的。甚至,到头来,这么多年,我自己也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关于“很多很多”的很多。
是的,那个小铁盒子这么多年一直都被锁上、埋藏在我的心田的某个地方,而那把钥匙,也是在我收到那份信后,再我在无数个夜晚,哭着把那份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后,直到自己也觉得自己特别无聊后,我就把那把钥匙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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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那份信,我现在原文摘录。
“鹏鹏
当写下你的名字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
今天刚刚收到从美国寄来的offer,手中拿着那几张薄薄的纸,心想,大学四年的奋斗没有白费。也奢侈地心想,要是此时此刻,你就站在我身边,该多好。
想想都快半年了,我一直都不敢去想,每天还是跟以前一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做题、写程序,晚上在回宿舍之前在操场上拼了命地跑步,直到跑到筋疲力尽后才回宿舍。一回到宿舍就马上上床睡觉。室友们说我是疯了,其实,这样是为了不让自己,多去,想你。
我那天,去狮子山上,去找那棵树,发现那棵树,早已长成了大树,可是,那几行我们曾经刻的字,早已被生长的树皮弄模糊了,只剩下一块浅浅的疤痕。
现在细细算了一下,我们从第一次认识到现在,已经有1115天了。过去的1115天里,有过太多的美好,美好的,就连现在,想起来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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