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高骏,生于80年代后期,长在一个经济发达省份的三线城市里(姑且叫做E市吧),可以说自小衣食无忧。奶奶是退休小学教师,父母都在一家国企工作,一家四口乐也融融地住在爷爷留下的一栋两层的小楼里,家道在当地算是小康。我在15岁以前,称得上一切称心如意,无愁无虑。
11.
第二天,丁文龙准时来到了我家。今天他穿着浅色衬衫,休闲裤,一身打扮不像个中学生,倒像个社会青年。他骑上我的自行车,载着我向二中方向驶去。清晨的风吹拂着初醒的城市,路上是川流不息的人群。他骑得很快,在人丛与车丛中轻松地穿插着,使人感觉他身上仿佛有一股活力在热炽地流动。路上,双方开始都没怎么说话。毕竟大家也不熟吧,我也不是那种能聊的人。正当我以为会这样零交流到达学校的时候,丁文龙问了我一句话:“高骏,你是不是想追高静啊?”我吓了一跳,急忙在他背后摇了摇手,虽然明知这个动作他肯定看不见:“没有的事!她应该告诉过你我跟她经常吵架的!”他笑着说:“男生不是总爱做一些令女生讨厌的行为来吸引女生注意力的吗?”我心想:你以为我是你呀,这么无聊!我说:“你放心,真没有!”他又笑笑说:“我有什么不放心的,你真要追她也不用藏着掖着,放马过来就是了!”这是下战书的节奏吗?我那个汗啊,不禁问他:“你昨天就因为这个跑来学校找我晦气?”他大笑起来:“你以为我过来是想揍你?”我说:“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但我告诉你,你要揍人可找错对象了,大哥!”他带点调笑的口吻说:“骏哥,我没当大哥好多年了好吧,我13岁的时候就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心想这是得打过多少群架才悟出来的道理呀!我问他:“那你想怎么解决问题,你打算把我扔半路上让我自己回去?”他有点生气了:“你把我丁文龙当什么人了?你怎么说也是因为高静受的伤,我能不管你吗?是个男人都不会做这么没出息的事吧!你要追高静就大家公平竞争好了,我不会出损招的!”我听他这话不再像刚才开玩笑那么无厘头,倒是说得挺爷们的,不由对他印象有所改观。于是就对他说:“你别误会,我没追她,刚才我那句话也是无心的,你别介意。”他耸了耸肩:“算了,我也没放在心上,别人怎么想我的,我也控制不了,我只管做自己就是了!”他这话说得很轻松,但不知怎的我却好像听出一丝苦涩的滋味,不由得沉默下来,不知再说什么好。要再跟他解释吧,又怕多说只会越描越黑,他也没有再说话,就这样一路无语,我们来到了二中的门前。
到了校门,高静和赵杰等在门前。丁文龙下了自行车,跟高静和赵杰随意地打了个招呼,然后冲我说了句:“今天下课我再来接你。”说完就转身离开了。高静跟赵杰扶我回教室,一路上高静在吱吱喳喳地告诉赵杰我昨天怎么为救她受伤,把我说得像个多么仗义的英雄,我真无语了,心想: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可给我惹麻烦了,你男友现在把我当情敌了。但人家一片好心自己也不能拒绝吧,只好想伤好以后不要跟她走得太近,免得令人误会。
到下午放学丁文龙又来接我,这次他没有再提高静,他不提我也懒得多辨解,心想过几天我伤好以后不用再麻烦他,我跟他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到时他心里误不误会跟我无关,我也无需再理会。
12.
就这样,每天一早丁文龙过来我家接我,然后放学又送我回去,大家相熟了,我对他无厘头的语言风格也渐渐适应,也能跟他开点无伤大雅的玩笑。只是有几件事令我觉得很奇怪:第一我从没见他穿过校服;第二也没见他背过书包;第三就是我记得他是有一辆自行车的,但那天之后就没见他骑过,每天早上他都是来我家用我的自行车接我,下午用我的自行车送我回家,然后再走路离开。我这人好奇心重,总喜欢寻根究底,那天在路上就忍不住开口问他:“小龙哥,你们学校上课不用穿校服,也不用带书包?”他轻描淡写地说:“我放了学要去打工,带着书包不方便,我放在学校了,打工的地方要穿衬衫,所以我校服也放学校,回到学校穿上,放学换回来。”我问:“你在哪打工?”他说:“XX商场。”XX商场在我家附近,要说走路去也是挺近的,但他总要从商场回家吧,我问:“下班后公交车该收班了吧?你家离商场很近吗?”他回答:“城北XX路。”我说:“那挺远的,你晚上是怎么回去的?”他说:“我跑步。”我奇怪了:“那不累吗?”他说:“还行,我每天一大早都有跑步的。”我问:“你不是有自行车吗?”他说:“我自行车丢了!NND小贼,我X他十八代祖宗!”我一下脸红了,我还没听过有人这么粗言秽语的(可怜我15年来都过着纯洁好学生的生活,呵呵)我问:“什么时候的事?”他说:“就那天锁在二中出来的路上,后来回去就没了!”我低头一想:那他不就是因为送我才丢了自行车吗?心里一阵内疚。他倒是若无其事一样,显得一点都没在意。
晚上回到家里,我想起这件事心里很不舒服。我自小受的家教都教导我要自尊独立,所以一直以来我养成“万事不求人”的习惯,从不愿意轻易欠人的情。这次受伤,丁文龙早晚送我,已经令我觉得很过意不去,现在又知道他因为我丢了自行车,心里更加不安。他那辆车我见过,是一辆很漂亮的山地车,应该不便宜。他说每晚都去打工,相信家境不会太富裕,丢了这样一辆车,该很心疼吧!我心想:干脆我赔他一辆车吧!就当是感激他这几天的帮忙,这样起码自己心安理得,不会觉得欠他人情了。我在自己储蓄的零用钱拿了1000块钱,准备明天交给他。
13.
第二天下午,他送我到家门口,我把用信封装着的钱递给他:“给,这是赔你自行车的。”他愕然:“赔什么自行车?”我说:“你丢自行车是因我而起的,我应该赔你钱。”他的脸腾的一下子红了,怒道:“什么叫因你而起?车是你偷的?!你是那贼吗?!我为什么要收你的钱!”我把信封塞他手里:“你拿着吧,不然我过意不去。”他暴怒了,把信封一下摔我身上:“你就这样拿钱来侮辱人吗?对,我丁文龙是很穷,但也不是任你这种小少爷侮辱的!”我急了:“我不是要侮辱你,我是真心要赔你钱啊,不然我心里真过意不去!”他更愤怒了,大声说:“我明白了,你这是要跟我清帐,拿钱买断我这几天的服务,大家互不相欠的意思对吗?高少爷我跟你说,我很贵,你买不起!!”说罢他回过身去,飞快地跑掉了。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茫然若失,呆呆地站着说不出话来。这时奶奶推门走了出来, 她的眼神里带着温柔责备的神色:“骏骏,你这件事做得不对啊!”我说:“奶奶,我做错了吗?”奶奶轻轻抚了一下我的头:“朋友的付出难道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吗?”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岁月赋予的睿智的光,我骤然明白自己真的是错得很厉害:我因为丁文龙小混混的名声一直对他存有戒心,即使他这几天来为我付出了这么多,我的内心深处都没有真正当过他是朋友。他也敏感地觉察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大发雷霆。我在奶奶的搀扶下进了屋,心里的内疚真是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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