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男同志按摩店师傅,圈内人都简称“男技师”。男同志按摩店的师傅(男技师)都是怎么来的呢?经营者常常是透过同志交友app挖角适合人选,也有跑到健身房埋伏,观察出适合对象之后再接触的。
(台湾同志男技师真相根据台湾记者王立柔采访实记整理)
对于男男性行为,媒体的报导充满了污名与歧视,但实际上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背负污名的他们 全都有血有肉
去年9月中旬,我刷着手机,读到报纸上一则报导《查获男男色情按摩店 男客浑身润滑油》,讲的是高雄市一家男男色情按摩店,由男按摩师对男性客人提供半套服务(打手枪),被警察钓鱼逮获。全文简略描述破案过程,以“警破案漂亮,成功遏止男男性交色情歪风”作结。
咦,“成功遏止男男性交色情歪风”?这句话怎么怪怪的。意思到底是“男男性交是一种歪风”,或“男男性交不是问题,但色情是歪风”呢?如果是后者,又何必强调男男性交?那男女性交又是什么风?去除同志这个元素,这篇报导也涉及对于性工作的态度,假如“色情”指的是性产业,是不是“歪风”其实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该篇报导的这句结尾,在众多网友的抱轰下撤掉了。但隔天,我恰好看见另一份报纸报导另一起事件,标题下的是《捣毒裸趴见男男口爱 警办完要心理治疗》,流露出对于男性性行为的讪笑与恐惧,并藉此耸动标题冲高点阅率。虽然与第一份报纸前一天的报导是不相干的事件,媒体复制污名、歧视,而当事人根本没有话语权可以反击的现象却异曲同工,也绝非头一天发生。
出于一股愤怒,我联系到第一份报纸那篇报导的其中一位当事人,但直到今年5月16日至18日才前往高雄进行专访,同时访谈了其他3位不一定在同一间按摩店服务,有一位则已经离职的师傅,并实地参访其中一间按摩店。
对于这些男同志按摩店师傅,圈内人都简称“男技师”,我将他们的故事整理成4篇“男技师档案”,其余则是对于性产业的探讨。为保护当事人不受“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本系列报导皆使用化名,并不发布曝光脸孔的照片。
说起来,合法性可能是谈论性产业议题时最现实的层面,但“男技师档案”的书写比较接近本系列报导的初衷,毕竟有时候,采访需要靠一股“气”,而拖了将近一年仍想完成这个题目的“气”在于我想表达:握有传播力量的人随手一笔就可以嘲弄、歧视的对象,也是一个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这行到底怎么赚?
首先说明一下,男同志按摩店的师傅(男技师)都是怎么来的呢?经营者常常是透过同志交友app挖角适合人选,也有跑到健身房埋伏,观察出适合对象之后再接触的,至于招揽客人的对外广告,当然不可能使用Facebook这种热门的社交网站,而是圈内人才比较容易接触得到、看得懂弦外之音的博客。
招募男技师 常透过同志交友app挖角
至于按摩店的外观,就我参访的那间店而言,夹在高雄市某区的一巷民宅之中,平平凡凡一间透天昔,从一楼外面看是整片的落地窗,但里头的帘幕总是拉上的。内部布置就如私宅,也像一般的SPA会馆,有着舒适的客厅,每楼则有一间按摩房配置冷气,随时得打扫干净,按摩床每次都要换上新的不织布,顶楼则可以晾洗毛巾。
此行总共访谈了4位男技师,其中3位是现职,另外1位已离职。我问高雄市现在大概有几间男同志按摩店?他们数了数,嘴里念到的店名有的被警察查获而关门,有的曾经兴盛,但因师傅另立门户而倒闭,总而言之,现存的按摩店大约不超过7间,一间店如果有10几个师傅就算多的了。
这些按摩店并不一定“做数字”(也称为做1、0或6、9),有着“纯”与“不纯”一道光谱,但最“纯”的通常也包含半套(打手枪)。至于师傅口中的做数字,指的就是性交(1、0)或口交(6、9),客人不一定要求,师傅也不一定答应。
至于师傅在性行为当中的角色,有人是不分(都可以),有人习惯当1,有人喜欢当0,老板事先都了解过,与客人联系时也会询问客人,方便安排师傅。
店家抽5成 额外服务费用全归男技师
以我的第一位受访者德瑞的工作经验为例,1个小时又40分钟的按摩流程大约是:
(帮)客人洗澡10分钟
指压20分钟
油压30分钟
会阴按摩、机能保养(打手枪)/做数字15~20分钟
(帮)客人洗澡10~20分钟
德瑞目前工作的这家店,行情是一次2000元(注:台币。以下同),做数字就加500元,另外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是接吻要加500元。部分客人会额外打赏小费。店家则从基本的2000元抽走5成,做数字或接吻等额外服务则不抽成。打听其他几间店,或已经倒闭的店家行情,价格相去不远。
师傅多半是老板通知有客人预约时,才会来到店家,也常有客人约在外面,如汽车旅馆、住家,这时候师傅就必须外出工作,旅馆费用由客人负担,但若是因为按摩店房间客满,就由店家负担。
至于服务品质,德瑞指出,有些店很重视指压、油压等专业的按摩技术,接下工作后必须先向其他师傅学习,有些店则希望师傅做性交易就好了,不认为按摩很重要。至于德瑞去年待的那间店,师傅们曾经一度非常排斥做数字,常常鄙夷地议论别人,不知道到底是恐性,或是其实大家都在做,但故意这样讲好让别人不敢做,留住自己的客人?
按不按摩 关起门来谁也管不着
话说回来,不管是否重视按摩技术,只要客人和师傅都同意,关起门来直接开始做数字也没人知道?听我这么问,德瑞也笑说,是啊,搞不好很多人都跳过按摩这个步骤也不一定。
而关于这一点,师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德瑞本身非常注重按摩技术也很有天赋,他认为2个小时的服务最好还是照着流程走,才能标榜出跟别人不同的地方,留住客群。另一方面,德瑞说,拥有按摩技术也是一项本钱,可以保护自己,比方说师傅若遇到不想提供数字服务的客人,本身会按摩的话,就可以用按摩把时间填满,不然就会僵在那里,甚至只能为难地配合。
目前已离职的Angus则说,“我觉得我就是去做性交易的啊,名符其实想要‘躺著赚’就好了,而且这样很假掰耶,明明是来性交易,干嘛非要先按摩!”但Angus也笑说,按摩真的是一门专业技术,不是谁随便学都会,像他就怎样都按不好。
客人百百种,两人的说法并不冲突,Angus承认按摩并非谁都上手,隐隐呼应了德瑞认为必须保住按摩的专业,好建立个人品牌的看法;德瑞指出“关起门来谁也管不着”的事实,倒也能够让只想专心做性交易的师傅自由发挥。
闭起眼睛 台湾可以没有性专区
台湾迄今仍无任何县市设立性专区,但街道巷弄里,却不时可见半隐藏半暗示的性服务广告、招牌。(取自Google Map)
开启这系列报导之前,必须先解决很多人的疑惑:性交易目前在台湾到底合不合法啊?
2009年以前:罚娼不罚嫖
这其实是个回答起来有点复杂的问题。应该说,在2009年以前是不合法的,“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规定,“意图得利与人奸、宿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锾(注:[fá huán],解释:即罚金。古代赎罪﹐用锾计算﹐故名)”,这个罪名叫作“妨害善良风俗”,而且只罚提供服务的人,不罚买春的人,也就是俗称的“罚娼不罚嫖”。
那2009年以后呢?大法官会议做出第666号解释,宣告我们刚刚提到的这条规定有违“宪法”第7条的平等原则,应自大法官解释公布之日起,最慢2年内失效。
这项解释对于保障人权而言有所进步,但说前卫也不那么前卫,因为它处理的主要是“罚娼不罚嫖的不平等”,没有与“性交易本身的正当性”直球对决。
这号解释最后也作出了一段呼吁(大家知道法律文件就是意图使人看不懂,我尽力翻成白话文):“如果真的要维护国民健康、善良风俗,行政机关可依法对性工作者实施健康检查或宣导安全性行为,也可以好好管理,给予职业训练、辅导就业或其他教育方式,提升他(她)们的工作能力及经济状况,让他(她)们可以不必再靠这份工作谋生。”
简单来说,大法官释字第666号认为,性工作者毕竟以经济弱势的女性为主,“罚娼不罚嫖”的规定除了不公平还是不公平,2年内要给我失效,而政府若真要维护善良风俗,要做的事应该是协助性工作者,让她们不必再不得已做这种工作吧!
现况:性交易在专区内合法 但全台没半个专区
看到这里,读者一定还是想问,所以咧,性交易在台湾到底合不合法?
真所谓好事多磨,“社会秩序维护法”2011年终于修法,让各县市可以弹性设立性专区。不过,性专区必须离学校、幼稚园、寺庙、教会(堂)等充满小孩和上帝的地方远远的,区内也有一大堆管理规定,想从事性工作的人必须登记、申请证照,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等等。至于区外,如果还出现性交易,那就“娼嫖皆罚”。
换句话说,性交易在台湾的现况是“区内合法、区外违法”。问题是,直到2015的今天,台湾根本没有地方政府设立性产业专区。六都首长有的说就算要设也要配套,有的说涉及道德判断,社会意见分歧,必须谨慎处理。有的说依照城市发展主轴,不考虑设立,有的批评政府把球丢给地方,应建立一致性的管理模式,再进一步探讨各地设立性产业专区的可行性。
不管各县市首长怎么解释,事实就是台湾的街道巷弄里,不时可以瞥见半隐藏半暗示的性服务广告、招牌,大家心知肚明,却连半个性产业专区都还没出现。既然没有区内区外的问题,性交易实质上在台湾仍处于违法状态,抓到了就被罚钱,大法官释宪最后那段“辅导就业”的呼吁好像也没有实现。
于是走在路上,当我们闭起眼睛,彷彿就可以听见一个声音:“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台湾最善良的风俗是没有性专区”。
没听见吗?记得,要闭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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