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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男孩遭性侵害身亡 施暴者难定罪

来源:青年周末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11-13 【投稿】 字体【

  近日,《刑法》面世以来的第8次大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草案》除了删除13个死刑罪名外,还增加了拖欠工资罪、酒驾罪等数个罪名;对未成

  记者随龙思海到她家采访那天,是个夏日的午后,倾盆的暴雨几次把越野吉普的轮胎吸住陷进沼泽里。到达她家在林场的连排宿舍时,已经约是四五点钟了。敲门进去,她正慵懒地偎在沙发上看电视。如果不是事先龙思海把她的基本情况告知过记者,她的穿戴打扮肯定会吓到记者。  她穿着很明亮颜色的裙装,脸上化着妆,腰上系着一根很宽的腰带;对记者一行的前来没有表示出当地人常有的好奇,一副什么世面都见过的表情。仔细端量,她的脸上流露着与她十三四岁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味道。本来靠近亚热带的女孩发育就早,再加之她的胸有城府的样子,让记者不免嗅出几分与其年龄不相称的“风尘”味道。  对龙思海的嘘寒问暖,她既不积极地应答,也不刻意地冷落;只是有问有答、客气而有距离。间或没有人说话时,她便斜靠在床头看电视。记得节目正在播出的是一个港台的什么娱乐片,她只是默默地看,从不流露同龄人惯有的兴奋或好恶;当然她在观看前,是先给我们一行人倒了水喝的。  龙思海此行前来,目的有两个:一是要带她去医院打针;再就是要为她落实继续就读的学校。她在被逼“接客”期间,患上了妇科性病。因担心她自己就诊会被人奚落耻笑而放弃救治,龙思海每次都是带她到一个有爱心的医院,找一个熟识而富于同情心的大夫给她打消炎针。这次也是,雨一停大家就开车前往医院就诊。  之后便是联系学校让其继续就读之事,这可比弄妥就诊困难多了。首先,龙思海告诉记者,版纳就这么大点地方,由于在儿童性侵害发生后的保护不力,造成了给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所以小林红的事情可以说众人皆知。要让病好后的她再回到原来的学校就读,已无任何可能。  其次就是由于所谓“卖淫”经历的不胫而走,各个学校都不愿意再接收这样一个走上歧途的“问题少女”;更麻烦的是,小林红本人已经厌弃就学。当龙思海拿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四处求情,磨破了嘴皮地和各个学校的领导商谈如何让她继续就读之事时,记者发现她竟像个旁观者一样,不关自己痛痒地看着龙思海忙活。  暑假后,记者给龙思海打去电话询问,她说小林红已经不在寨子里了,她又跑回市里边去从事某种“营生”;这种职业如果说原来是被逼的,现在则是自愿的了。  那么当初小林红又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呢?龙思海告诉记者,大约在记者去林红家探望前一年左右,放暑假的小林红被送到城里打工。这家宾馆的老板是个中年妇女,据说与市里方方面面的实权人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政府官员甚至公安司法人员也是“座上客”。  还是处女的小林红就被当作礼物奉送给那些“买处”的官员。很快,她就被倒手从这个客人转到那个客人手上。小林红每次“出台”或“坐台”,享用者都会给她些许礼物或给老板娘一些“好处”。小林红的不满14岁少女的被强奸最后竟变成了有偿“出卖”的性质。  “二次伤害”如何避免?  正是在云南版省纳州对龙思海的采访中,记者首次知晓了所谓的“嫖宿幼女罪”名的荒谬和不伦,懂得了一个“恶法”是如何不但不能对被害人施以保护,却反而能成为加害人开脱和超度罪行的“砝码”。难怪龙思海提起这条罪名时是那样的义愤填膺;难怪在版纳州举行的妇女儿童维权国际研讨会上,该罪名是如此的引起与会者众口一词的声讨。她们是从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小林红的案件,看到了此罪名不废,会给少女带来怎样的终生不可逆转的伤害。  记者临行前,曾目睹龙思海咬牙切齿地发誓,定要把这些伤害小林红的腐败官员绳之以法;后来记者得到的消息却是,不但涉案的性罪官员未被追究,就是风声紧张时曾一度被抓的老板娘也平安地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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