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开快点,他们三个在车厢里别闷出个好歹来!”
我似乎感觉到我全身的血都凝了,脑子里只有一声紧胜一声的呼唤。
小成啊小成,好你个小成!
我要你联络方式!
我嘴不听使唤,颠三倒四地指挥司机进了小区。
小成,你要是不告诉我你的联络方式,你就太没良心了!
我跳下卡车走到车厢后头,恰逢小成这个面沉如水的年轻汉子,矫健地从车厢跳下。
(12)
姐姐在屋里等着呢,妈应该打的过来,待会儿能到。
我一趟趟地跟着小成上上下下,这小子就是不拿正眼儿瞧我。
我的心都快提拉到嗓子眼了,这可如何是好,终于逮着一个前后没人的时空。
我匆忙搭讪,“小成,你很辛苦啊,改天我请你喝酒怎样?”
“谢谢,我不会喝酒,不用了。”小成笑了,还是那样要人亲命地笑!
“没事的,哥俩随意啊,你手机号多少来着?”我偏不贴着墙根,故意堵着道儿,逼迫他放慢脚步回答我。
“呵呵,我没有手机。”
“。。。。。。”
搬运工忙活得时间差不多了,天跟我的心情一样,下起了小雨。
小成的脸上又渐渐回复了凄苦的神色。
三个搬运工洗完手,站到了房门外。我心里有了绞疼的感觉,小成这就走了?连个拥抱都不给哥吗?我不住地朝门外张望。三个人下楼的声音,那叫个相当震撼。
只剩下司机在我面前拍了拍双手。
我该掏200元钱了。上衣口袋空空,裤兜里只有手机,没有钱包。猛然想起,它肯定在我的制服兜里呢。制服不是裹吧裹吧放在一个衣物包裹里了吗?
(13)
小成为这事儿,掐过我咬过我。“嗨,哥们,丢钱包那一折,故意的吧。”
我气他,嘴硬,“就是故意的,怎么着吧。”不过,嘴硬归嘴硬,我自知理亏,当时可是把小成折腾得泪汪汪了。
“我一个搬运工拿客户钱包?天大的冤枉!”小成嘟囔。
司机诉苦,“做搬运工卖的是力气。有电梯的楼房还好些,就您家这两头没电梯的老六层的房子,只能用包袱裹起来或用绳子混绑好电器,爬楼梯。你瞅小成累得披头流汗的,况且你还都一趟一趟跟在他屁股后面盯着呢,不是吗?!”
“可我放在制服兜里的钱包,确实没了。”我脑袋懵懵的,我这咋还跟小成过不去呀?!
司机没好气地嚷嚷,“小成,这两头都是你搬的那个衣服袋子。你跟人家说清楚吧,我们还着急赶下家去呢!等他找到钱包,你把200元钱捎走!”
(14)
“我只顾拿袋子,袋子里面的东西我看都没看。”小成委屈地解释。
“看你挺精神的,是个老实人,你钱包交出来,就当没这事。你要不交出来,我这就报警。”我咬牙发出了狠话。
我和小成正手足无措着呢,我妈驾到,钱包原来在她手里。老太太怕让人搬丢了,悄悄把我钱包拿走了。我妈可劲儿数落我太大意,钱包还不随身带?!
小成强装笑颜,“如果找不到,我真是比六月飘雪的窦娥还冤。”
他接过200元钱,转身下楼,我看到他用手背擦了擦眼泪。
从窗户目送小成委屈的身影在雨中远去。后悔没有多给他十块八块的,再不济也好充当个路费或者中午饭费呀!
(15)
“多少钱啊,我当时看你妈递给你钱包,瘪瘪的”。小成后来挤兑我。
“那钱多了去啦,卡一划,哗哗的”。嘿,就吹呗,吹牛皮反正不缴税费。
“那我要真偷着了,也没用啊,卡有密码,另外我也不会用卡!”小成到现在还觉得冤枉,恨不得也冤枉我一回。“你不会问我呀?!我教你!笨。”我朝床上的仁儿,一个日本大相扑。
(16)
2010年春节后,我给小成找了个小区门口收垃圾的工作。他租了一间小区附近的平房,离我家不过区区五十米的距离。
这五十米,我来来回回走了很多遍。
从他住的地方,走到街口,我迈着懒散的步子,大约需要5分钟。我的车一般停在街口,没人贴城管的条。
我喜欢他的床,胜过喜欢我的。
他床上总是铺着一个蓝色无花的床单。
我关心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他一句,他回答一句。
他床头有一面镜子,我伸头看看我虚伪的样子,我很快就会忘记我问了什么,我神经质地想像着小成的裸体。
那究竟会是什么样子?那鼓鼓囊囊的隆起区域。
我无赖地躺在他床上想。
他绝不会靠近我,我要是躺着,他就远远坐在凳子上,一副随时夺门而逃的架势。
(17)
那次搬家,冤枉了小成后的几天里,我如坐针毡,根本没心思工作。
既然我知道了他在哪里,既然我能用道歉做借口去见他,又为什么不去呢?
我开车找到了小成所在的搬家公司,南四环外久敬庄一个四合院。
我不敢直接面对他,我怕他拒绝。我拨通了搬家公司的值班电话。
他答应见我后,我才告诉他我就在搬家公司门口。
他走过来,神情慌乱地上了车,抬眼看着我,“去哪里?”
我楞了至少五秒钟,我很可怕吗?你小子有什么魂不守舍的呢?
“抽烟吗?”我指指手刹边竖着的烟盒。
他摸了摸烟盒,迟疑地说,“谢谢大哥,不抽。”
我冲着他笑,心里话儿,从今往后,天王老子也不能再说我跟你小成素不相识了!
(18)
我俩在一个叫铁锅柴鸡的饭店坐下。
我端着茶杯细细打量眼前的男孩儿。他穿了件干净但有些破旧的白色T恤,一件发白的蓝色牛仔裤子。
我不想笑,反想哭。我自认为我越来越容易冲动,一想到小成就脆弱得如同得不到抚爱的娘们儿。
他总是羞涩,拿起筷子吃菜,端起酒杯喝酒,都拿捏着诚惶诚恐的劲儿。
淳朴,憨厚?
这,我喜欢。
如果说我曾经用英俊形容我以前见过的男人,那是因为我没见过小成,这个浑身散发着特别气质的真正配得上英俊这词儿的男孩子,够年轻,够帅气。
这,我更喜欢。
总觉得他的眼神中,有种怨恨,仿佛来自遥远的冰河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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