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商周时代,我国就有同性恋现象的存在。春秋战国时代,同性恋交往日趋活跃。汉代以来,同性恋活动更是屡见史书。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连三宫六院七十二妃rd
古人为何喜爱“三寸金莲”
小脚,是古代中国社会最为人诟病的毒螫之一。上至王公贵族、豪门深宅,下至寻常巷陌、平民娼妓,无不以缠足为是,甚至以不缠足为耻。虽然缠足的弊病昭然若著,缠足的风气却屡禁不止,久盛不衰。缠足,这一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正随着它的最后一代实践者的减少走向消亡。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 闲情偶寄 》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在古典名著《 * 》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方便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这类似于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贞操带。事实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正常的女人。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山西大同每年农历六月初六的赛脚会,在这一天,女人们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闭关锁国的大门被洞开后,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知识分子的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经几乎绝迹。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
古代的性压迫和性剥削不仅是对女子,也有对男子的,太监制度就是一个主要表现。太监的名称很多,春秋时代称为“寺人”,后来叫“常侍”、“内侍”、“内臣”、“大王当”、“巨王当”、“阉人”,甚至于尊称为“九千岁”一般统称为“公公”。实际上,太监就是生殖器被破坏、失去了*能力和生殖能力后留在宫中服役的男子。古人把生殖器官看得很重,在古代,杀头是最重的刑罚,宫刑(割去生殖器)则是次重的刑罚。太监们被迫割去生殖器而在宫中服役,这当然是一种性压迫。绝大部分太监都很可怜,生理残缺,做牛做马;但也有少数太监进入了统治阶层,作威作福,鱼肉百姓,而且因为他们的生理畸形影响到心理畸形,所以更为阴险可怕。
历史上的第一大太监
赵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时期的太监。赵高是赵国人,出身卑微。他的父亲因犯重罪,不仅自己被处以宫刑,而且也连累赵高的母亲被罚为官家奴婢,后来赵母与人野合生下了赵高。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大规模充实后宫,嫔妃多达万人。庞大的后宫需要众多的太监来服务,阉割去势的太监由此广泛使用于宫廷,太监制度逐步完善。当时为了补充后宫服役者的队伍,一些战败国的太监也与宫中美女一样作为战利品归入秦朝宫廷。赵高就是在秦灭亡赵国后,作为阉宦被掳入秦的。由于他身体强壮,又粗通法律,很快得到了秦始皇的信任,被任命为中车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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