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八岁,是个高二学生。 我成绩不怎么样,打架却是一把好手。因此也认识了好几个铁杆哥们,他们都喊我老大,对我言听计从。在他们日复一日的毕恭毕敬里,我觉得自
他们拖不动我又去拖他,我看见文弱的他被他们开玩笑的逼得左闪右躲,脸上倒是始终有着淡淡的微笑,他的笑容眼神都是我这几年来念念不忘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我甚至想对他们说,我爱的就是这个人,除了他我没有爱过别人。可是我只是嘴唇动了东,我从来就是个没勇气的人。
那天的斗争以我们失败告终,我最后和他都站在台上,总算他们答应不合唱,我先唱了一首《对不起我爱你》,那时候还是很流行四大天王的,我会唱的歌不多,但是唱得还是不错的,唱完他们的掌声响了半天。我苦笑,只有我自己才明白我为什么唱这首歌,那里面每一句歌词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心声啊。
轮到他了,他的脸有点红,但还是开始唱了,那首歌我以前好像听过,但没仔细听,现在他唱出来,那感觉就大不一样了,我没想到他的歌唱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他唱第一句,下面就掌声雷动,我一直陶醉在他的歌声里。那旋律实在是太美了。我一直看着他,没有注意屏幕,直到他唱完,我们坐回自己的座位后,我小声问一个同学那是什么歌,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回答说,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啊。
这一次见面并没有改变什么,聚会散了我也不敢单独去找他,他不久回到了学校,我想我们今生今世的缘分,也许本来也只有那个星期天,或者,偶尔能在有很多人的时候站在一起唱歌,仅此而已了。
我的心里空洞越来越大,却又无从弥补。我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在大三的一个班会上,大家又唱又跳,轮到我表演时,我唱了那首《偏偏喜欢你》,唱到最后,我忽然很难控制自己,我草草的唱完,坐在座位上把头埋在手里,一直不肯抬起来,没什么人注意到,只有一个女孩子默默的看着我。她就是我大学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后来她小心翼翼的说,在那个班会上,直觉告诉她,我唱那首歌是因为一段逝去的感情,她还说,看我当时的表情,爱那个人很深,末了淡淡的说,那个女孩子真是幸福。我听出了她不易觉察的醋意,可是我无话可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如果知道真相,会怎么想。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因为她偷看了我写的那些信。我知道后冷冰冰说了分手。她很委屈,她觉得那里面并没有什么秘密,只是对好朋友的问候而已,她还天真的问我为什么不寄出去,我什么都懒得说,只知道我们完了。其实她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五
我大学毕业,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只是因为分不到房子,还是得跟几个人住在一起,总是不舒服。
我一直在争取出国的机会,潜意识里我想离开这伤心地,到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没有再找女朋友,因为我知道怎么也逃不开分手的结局。我也明白,我跟他不会有结果,我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
我有时也想,比李振云长得好的多的是,比他性格好的更不知道有多少,他是个孤僻的人,总而言之,如果要我列出几点理由为什么喜欢他,我会很为难。直到有一次看到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就好这一口。我笑了起来,然后是深深的叹气,觉得感情这东西还真的很玄妙,有人真的会让另一个人记挂一辈子,为他要死要活,也许这就是缘分。是命中注定。
又有一次我胡乱翻到一本戏曲方面的书,是邻座同事留下来的,我随手一翻,有一句话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一向讨厌酸腐诗词,语文也学得不好,这一句却让我发了半天呆,很久都惆怅不已。
我明白,我是中了他的毒。只有他本人才是解药。
我争取到了去美国的机会,走之前,我无论如何要见他一面。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回来,或者要过多久才回来,也不知道如果哪一天我回来,又是否会物是人非。总之我预感我以后会很难见到他。我费了点功夫,打听到他原来就在邻近城市工作,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在心里感叹,为什么我与他总是这么远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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