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雷与陈可,那一见钟情的爱,就来得那么突然。未名湖上的深情一吻,向你表白我的心。我爱你时,你在逃避;等你醒悟时,我仍然在那里等你。我们的爱,我们的罚,就让湖水去见证吧。
自习、看书,这对于于雷而言只是闲来无事的消遣罢了,可对陈可来说,那几乎就是生活的主要内容。他极为有限的消遣方式也无非就是打打球、弹弹琴、散散步、逛逛街而已。
于雷的生活是那样丰富,陈可羡慕他,同时,他也因此而不住地担心,于雷会有一天厌倦自己无趣的生活。
从小到大,从父亲到同学,都对他的生活有过这种评价,"你就不能找些有趣的事做做吗?干吗老捧着本书!"可这就是有趣的事情啊!陈可觉得很委屈,但周围的人似乎总是把喜欢看书和无聊的人生联系在一起。虽然没有人会叫陈可书呆子,可他总觉得人们是这么想的。
周四的晚上,陈可从澡堂出来,洗掉了一下午打篮球出的臭汗。他准备晚上去图书馆找本书看,顺便预习预习经济学原理的内容。
陈可回到宿舍,收拾好书包,突然想起了于雷的嘱咐。于是他背起书包往于雷宿舍走去,手心里有点出汗。到了301,他敲了敲门,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出现在门后——于雷不在。
他又回到寝室,往于雷的传呼机上留了话,便一个人出去吃饭了。
巧的是,陈可刚走进农园就看见了于雷,他正站在楼梯上看着自己。
"你也还没吃饭呢?"陈可跟他打招呼。
"没有。"于雷说。
好在是陈可,若是其他人一定会察觉到一个没吃饭的人从餐厅二楼走下来的不合理性。
陈可于是邀请他和自己一块吃饭,吃饭的时候于雷说了自己在学生会的事。这是可以预料到的。对于陈可来说,于雷就是那样一个生活极为丰富的人,各种社团都少不了他——和自己平淡的日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太好了,以后有什么好玩的比赛可别忘了叫上我。"陈可想尽量把两个人的生活拉近一些,他真的不想让于雷觉得自己是个乏味的人。
于雷楞了一下,笑了笑,有些腼腆地说他其实已经吃过了,这次只不过是想陪陪他而已。
陈可被这突如其来地感动哽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难道我应该说"谢谢"么,别土了!于雷愿意这么友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可我连回应的本事都没有!不知是出于高兴还是羞愧,他觉得自己脸上热乎乎的。
唉,又在他面前犯傻了。陈可无奈地想着,低下头去扒饭。
于雷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他的眼睛被睫毛扎着了,忙拿手去揉眼睛。
陈可帮他过去吹了吹,没看见什么睫毛,却看见了一双清澈迷人的眼睛。陈可的手放在于雷的脸上,他喜欢这样的碰触,因为它把于雷从飘渺的、自己只能遥望的地方拉到了身边。
吃完饭,陈可建议两个人散散步再去自习,这是以前外婆在的时候留给他的习惯。没想到,这一走就走了两个小时,陈可好几次想停下来休息休息——因为这一下午的球打得实在太累——但看到身边的于雷仍然兴致盎然,也只好打起精神陪着他继续走了下去。
于雷能陪我吃饭,我就不能陪他走路么?
又走了半个小时,陈可实在累得浑身发软了,而下午洗的那个澡又使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他只好央求于雷在湖边坐下。
于雷把手环绕在陈可的肩上,让陈可觉得那么舒服,连呼吸都变得轻快了起来。
他们随意地聊着,他比任何人都更愿意和于雷说话,和他说话让陈可感觉自在而愉快。
于雷问到了十一的计划,并再三地说想和自己一起出去玩。其实在他第一次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陈可就一口答应了,可于雷还是一遍一遍地问。
难道是我说得不清楚?还是又说了什么让别人产生误解的话?一直回答了三遍,陈可才放心地在于雷脸上看到了愉快的笑容。
周六的汇演非常成功,当陈可从琴椅上站起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为他鼓掌。一个女孩从台下冲上来,递给他一束花:"这本来是给我们院的同学准备的,但我觉得它更适合你。"陈可捧着花往后台走去,于雷在前面,看着他。陈可没有回避他的眼神,他们直直地盯着彼此。
走过去,走过去,陈可一直朝于雷走过去。于雷平缓了一下脸上抑制不住的笑容,张开双臂,把陈可拥在怀里。
陈可感觉到于雷缓缓地摇晃着自己,好温暖,好塌实,观众热情的欢呼显得那么远,那么飘渺,那么无足轻重……
"好听么?""好听。""多好听?""没人比你弹得好听。""我外婆……""我想你弹给我听。""以后。""我会的。""你必须要。"陈可抬起头,抽出手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因为那里酸酸的。
于雷要上台了。
"在后台等我。"于雷说。陈可点了点头。
所有的演员,主持人,工作人员都来热情地祝贺陈可成功的演出。
那个演小品的胖子走到他身边,说:"要不你也打我一拳吧,我真的特内疚。"陈可笑了,他不记别人的仇。
演出结束了。
说完了最后一句台词,于雷迫不及待地回到后台,寻找陈可的身影。
"抱歉,要你等这么久。"陈可摇了摇头,笑着说:"别人想进来还不行呢。""我们去吃点东西好么?"于雷话音方落,便听见了马骏刺耳的声音,虽然这是自从于雷认识他以来最接近人类语言的话。
"辛苦大家了,大家把妆卸了,换身衣服,咱们出去喝一杯。""我不去,咱们俩自己找地方喝去。"于雷冲着陈可挤了挤眼。
这时马骏看见了陈可,说道:"那个谁……谁,跟我们一块来,大家都想认识认识你呢!""啊……我……哦……"陈可想跟于雷走,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陈可朝于雷无奈的笑笑,于雷冲着马骏的背影做了个魔鬼的手势:"去死吧你。"没辙,陈可还是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了。不过对他来说这并没有太大区别,反正于雷无时不刻地跟在自己身边,就象是国王身边的武士,威风凛凛地拒绝一切不相干人士的靠近。
马骏前后思量,还是认为不应该把喝酒作为庆功的主题,于是他决定所有人到钱柜去唱歌。那天的运气也好,当他们到了首体对面的钱柜时居然正好有一个大包厢空着,一群人便浩浩荡荡地挤了进去。
陈可很少听流行乐,至少是不会主动地去听。但因为中文流行乐绝大多数都是简单的二段体或者三段体,他只要听过一遍,没有唱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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