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子为回忆性文字,力求做到真实,但是细节会有一些改动,不想涉及太多的个人隐私。我会力求把和若甫(化名)这十年经历的主要事情都记录下来。为了保持一定的阅读乐趣,我不会交代我们的现状。本文章主要描述我对若甫以及他对我的感情变化过程。
有一点,请大家不要质疑,若甫是直男,百分百的直男。这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了。
他在我前面下车,我在他后面。他下了车,我装着没踩稳,一把就抱住了他。他先是以为我摔到了,忽而就意识到不是,因为我抱着没有撒手。他愣住了,挣扎着转了个身,面向我,“你干嘛?”。“累了,休息会。”我回答道。非常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没有挣脱,而是用手拍了拍我后背,“别闹了,回去吧”。
这是我第一次抱他,第一次身体有过那么大面积的接触。尽管给他搓背能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但是比不上拥抱来的那么实在而温暖。我的胸就那么靠近地贴着他的背,又贴到了他的胸,我能感觉到他平稳的心跳,感觉到他肺的呼吸。他在我耳边的话又是那么的温柔,没有说“去死”,没有说“变态”,没有说“恶心”。
过了好多天,估计他也是挣扎了好久,他对我说,让我下次别抱他,他不习惯。我只能愣愣地说一句“哦”。
44,
我好像就忍了几天,就忍不住了。
他洗完澡进宿舍门,看到他满腹的毛,疯狂地生长,一直延续进内裤,那个地方微微的突起。血一下子就冲到了我的脑部,我开始胡思乱想。
“过来,抱抱”我站起来,作拥抱状。
“去死哦。”他嘀咕了一句没理我。
“又不是没抱过!”我用上次的案例说事。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忽然转过头对我说,“继瑜,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啊?”
他这一问,把我吓了一跳,但是我马上冷静了,“靠,这你都看出来啦?我追你好久了啊!赶紧从了吧。”
“去死吧,你追我十年我都不会爱上你!”他这句话说的非常干脆,当时害我有点伤心。
结果,后来,这句话经常被我拿来当做笑柄取笑他。他还是那句,“去死吧”。
45,
那个暑假的许多细节,至今刻在我的脑子里。我现在闭上眼睛甚至能听到70路公交车报站的声音,能闻到宿舍里一股股闷热的味道。
那个暑假,满脑子里都是若甫身上亮金金的水珠,犹如钻石般晶莹。
暑假里发生的这些事情,后来想来,若甫是感动于我对他受伤时候的照顾,感动于从大一开始就建立起来的情谊。他实在无法做到一次次地对我拒绝。后来我问过他,他说没想到让我别给他洗衣服,我会那么难过。他说,他怕看到我难过的样子。
爱情的源头如果有怜悯和感激,我相信在我们的这场爱恋中,起初若甫对我就源自于这。而若甫的怜悯和感激来自于他的纯朴和善良。在很多山东人的心目中,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观念深入心扉。
我后来对他说,以后别这样了,有时候别人给你桃和枣可能是有用意的,你吃了难免嘴软。他说那你那时候是什么用意呢?我一时语塞。
其实,那时候我的确是简单而纯粹,就是希望他过的好一些,生活的容易一些,不要处处苦自己。一个军训时候发的水杯,他用了4年,最后底子都锈到漏;他很多衣服都是他哥哥给他的,我说的那条薄薄的运动裤就是;在食堂,他不会买超过3块钱的菜……
他说,我对他好,他是知道的。我那时候经常买好几个菜,然后装着吃不下让他吃,这样让他能更好接受一些;会时常买个衣服,然后告诉他买大了,便宜他了;会在周末做完家教回来给他带板栗,因为我记得有一次我同学来,吃剩下的3颗板栗被他吃了,直说好吃……这些点点滴滴,他后来说他都知道。
曾经一度让我潸然泪下。
这样一个有情有义,铁血柔情的男人,我庆幸我遇上了。我被他简单的回报所感动,被他纯朴的品质所吸引。一次和他在黄山之顶,在迎客松的树下,我高喊,“我会爱你一生一世”。
他的很多话,莫名其妙地我就记得了,然后就尽全力地去帮他实现。这一点,直到今天,依然没变。
46,
不得不说,那个时候我们是穷学生。
两个都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一下子接触到了很多城市的东西,会被不停地冲击。我们宿舍的小马,全身都是名牌,从耐克到JACKJONES,从SONY的CD到MOTO的蓝屏手机……南京不是北京上海,但是毕竟也是个烟花浮华之地,说这些时尚的所有对我们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
那个暑假他做了家教的钱还没够还上所有人的钱,他就又破产了。其实在大二的时候我就意识到,如果想爱一个人,没有一定的资本是不行的。我和莹逛街的时候我就深深被她刺激到了。她经常要拉我去一个饭店吃饭,我说太贵,她就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我请!”。
家教一般就是50块钱两个小时,我们学校离市区又远,即使两天都做,也就是200块钱的样子。那个暑假做家教,我也只是为了陪他,其实我已经深深地厌恶了家教这个兼职!
后来我跟他说,我想自己办个家教中心。他说我脑子又发烧了。其实在那个暑假里,我就和我们学校本部的几个高中同学合计着这个事情了。
47,
开学了,我们正式成为大四毕业生。学校的课就只有两门,有一小部分同学对外交流去了,其中就包括了他的丽。
他说想请丽吃饭,我说你问我干什么。他没出声,但是我心里高兴。我就说去吧去吧,晚上别回来了。他去吃饭,还借了我100块钱。
那天晚上他很晚才回来,还显得很不高兴。我就没敢招惹他,就把我的随身听和磁带丢到下铺让他听了。他后来直说喜欢《壮志在我胸》这首歌,我说那个磁带上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那首。
后来跑到新街口那的图书市场找了好多次都没再能找到《男侠》的那个磁带。我是想送他一盒。其实,在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流行CD了,磁带渐渐淡出了视野。
我就想着给他买一个CD,但是问了问价格,都2000多,没钱。
他的手机被我洗脚的时候不小心碰掉洗脚盆里了。他说反正是我买的,也是我弄坏的,他不心疼。但是,我还是看到他把手机拆开又是吹,又时烤的,后来还送到了丹凤街找人修。NOKIA的质量就是好,修修还是能用。
那个时候已经有了8250之类的蓝屏强机,很多人都在换着自己的手机。他说他还是喜欢3310,键盘大,好按。的确,他的手指比较粗一点,按8250有点吃力。
可我还是想给他换个手机,看了看MOTO的,夏新的,动辄3000,没钱。
我下定了决心,要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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