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从认识到确立关系用了差不多3个月,但即便这样我也觉得有点仓促。在我之前,他有个交了快4年的男朋友,在一起经历了很多。我看过他ex的照片,乍一看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讲述|HFH
文|小老虎
我开始心虚,我的自信心从来没有被这么打击过。
我跟他从认识到确立关系用了差不多3个月,但即便这样我也觉得有点仓促。在我之前,他有个交了快4年的男朋友,在一起经历了很多。我看过他ex的照片,乍一看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甚至看过他的全裸照,以及他们做爱的视频,是我在他笔记本里“不小心”翻到的,除了一堆工作文件和GV外,还有一个名为Jack照片的文件夹。我能从这个相册看得出他们那时候是很相爱的一对,只不过时过境迁,故事已经结尾,起码现在是过去式了。
不要跟我说翻看别人东西是不对的,我喜欢他到安全感缺失,出于好奇也只能先翻之而后快。虽然看到他们私密的视频,但我一点都不妒忌或怎样,这都是之前的事,这些都并不影响我对他的感觉。
看到他们一起去过泰国、新加坡、越南、日本、韩国...一个地方一个标注,罗列得清晰,翻完这些照片都用了快半小时。而我跟他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电影资料馆了。但我当时看到他的照片的时候,我第一个想法是——我比他好看。直到后来他带着我去见过他,才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
Jack比我丰富,比我有阅历,比我有钱就不说了,总之,我除了样貌上可能比他好点之外,我其实就是一个普通北漂gay,我只跟Jack呆了半天我就有这种想法。在我看来,现任跟前任是很难有机会相遇,或者坐下来一起吃饭,大家都会刻意避嫌,有厌恶的想法也只是埋在心里自己厌恶。但Jack是一个很主动的人,他可能觉得分手之后也一样可以做朋友,甚至跟我做朋友。我当时的想法是他在作秀给朋友们看的吧,总之是自己一些小娘子情绪,以己度人。
某天周二,我正好在男朋友家,Jack给他打电话,说他们的一个朋友过40岁生日,问他去不去,去就带上我。他拿着电话问我去不去,我就说去吧,顺便见见他的朋友。当时在我内心有个很微妙的想法,就是想着要打扮得好看一些,来个“艳压群芳”之类。让大家都知道他离开Jack之后找了个更好的人。
第二天,我就把那天要穿的衣服拿去干洗,下班之后又买了双新鞋子,再剪个头,一共花了两千多。之后连着敷了三天的面膜,早一张晚一张,搞得很忙的样子,就等着周六“闪亮登场”。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件事上这么好胜,可能是“女主角”心态作祟,哈哈。
周六那天,我一早就起来了,泡上咖啡,因为我容易浮肿,然后收拾房间,洗澡,磨磨蹭蹭,很快他就开车来接我。我觉得自己跟他第一次约会都没这么精心打扮过,却为了他的ex。我还特意给他那个生日的朋友准备了一份礼物,是一个膳魔师的保温杯,去年单位年会抽奖抽的,自以为很美地就下楼出发了。
吃饭的地方在那个过生日朋友的家里,他们住华贸公寓,据说一个月一万多的房租。But anyway,进电梯的那一刻我有点忐忑,怕进门之后不知所措,或怕他们会刻意忽视我。我一边想一边摸眼睛是不是有眼屎,抹鼻子看鼻毛有没有探出来,摸嘴唇看有没有东西粘在上面,站在旁边的他是个呆木头,肯定觉察不出我这份心机。
到了门口的时候,他上前敲门,开门的是Jack,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天他穿着白色衬衫,淡蓝色的牛仔裤,脸上带点蜜糖色,像是度假刚回来的样子,笑起来很真诚。他伸手绕过我男朋友的腰,礼貌性地拥抱了一下。之后,伸手跟我握手,说了自己的全名,但让我叫他Jack就好。我一直觉得Jack这个名字有点落伍,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仿佛还带点格调,就像一件衣服有人穿土,有人穿时髦一样。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没有drama,没有刻意回避。我对他的握手很有感触,有力,坚定的那种力度,那种手被挤压过后的感觉在我进屋之后还能缓缓感受到。我听男朋友说他是做市场的。
有这么一瞬,我对这个小个子有很大的好感,潜意识里同他那种“竞争”的欲望就消散了不少。
屋子里有十来个人,有一半是外国人,当时我就傻掉了,这种社交场合我几乎没有机会参与过,而且我的英语很烂,连说普通话都有时还有口音。然后Jack带着我,一一向大家介绍,说我是Nathan的男朋友,“男朋友”三个字从他嘴里出来听着有点尴尬,我回头看了一下Nathan,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英文名。
Jack一边说英语一边讲中文,两套语言系统转换很自如,我一边听他说,一边脑子里浮现出我之前看到他全裸照的画面,非常不合时宜,但没办法控制。那一天,我全部的焦点都在他身上,看他的一言一行,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渐渐觉得我真心没法跟他相比,他是一个很丰富的人,比Nathan还丰富的一个人,而我在他们跟前就像是一个已经停止成长的人,你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跑五公里的时候,大家已经跑完三圈了,你才开始第二圈,还很疲态的感觉,而在场的人都已经开始跑第四圈了。Jack的丰富是可见的,你一听他说话的逻辑就知道这个人很有见识和素养,这些东西我没办法形容,可能就是书里说的气场吧。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知道Nathan这个英文名,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有烧心的毛病,中途Jack去厨房拿了瓶苏打水出来给他,听他们聊起我才知道。那时候我自顾自在刷手机,因为我不知道在那种自己插不上话的场合该做点什么。他也从来没跟我提起他有烧心的问题,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有点窘迫,尤其是看到Jack打开苏打水递给他,让他早上别吃太多的场景。
到吃饭的时候更煎熬了,他们全程都在说英语,老外都不会说中文,Nathan也跟着说,我就只能低头吃东西,又忍不住拿出手机看。我知道这在老外眼里是很不尊重人的表现,他们会觉得手机比他们还有趣,但低头吃东西已经缓解不了我的尴尬症了,我克制着只是偶尔瞥一瞥桌子底下的手机。但这个举动还是被对面的一个老外看见了,他问我是不是无聊了,我说不是,只是自己不会说英语。我颤颤巍巍地说出这几个单词,说完我就脸红了。Nathan这时候才意识到我的处境,才回过神来帮我圆场。Jack虽然坐得离我较远,但他也觉察到我的尴尬,他就时不时跟我聊几句,但中间隔着太多声音,我们也不好交谈。
后来,Nathan跟我说他们在聊旅游的话题,聊到他们去泰国旅游时护照丢了的经历,以及Nathan半夜在京都发烧的经历...我才意识到自己开始妒忌,我并不是妒忌Jack,而是妒忌他们共同所经历的事情。我没有他们相处四年的默契,我觉得就算给我们四年,我也能预见我们的生活会是多么波澜不惊,因为那一切都是Jack策划和安排的,Nathan作为男朋友也只是有幸被带着去一同经历。而我跟Nathan,一个安于现状,一个疲于工作,四年之后还是一对普通的北漂同志,过着普通的井底生活。而Jack则一直在路上,看我看不到的风景,交我交不到的朋友,过我难以企及的生活,这些我都不妒忌,我只是失落。
我也开始疑虑他们为什么会分手,我从来没问过这件事,我也不想问了。我想大概是Jack厌弃了Nathan刻板的生活了吧。
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思考,我能给Nathan带来什么呢?如果他没病没灾,没有落魄的时候,我该怎样去爱他,他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很努力的人,解决自己的所有问题,难道我的存在价值就只是跟他上床,满足他的性需求,帮他洗内裤衣袜,收拾屋子么?除了琐碎的生活,我到底还能给他带来什么呢?
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如果哪天Jack把他要回去,重新在一起,我可能有一部分的心态是庆幸的吧,他能给Nathan更好的人生,这点我很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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