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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混混段小兵(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140)

来源:心同网 作者:代雄弼 时间:2016-01-31 【投稿】 字体【

(又名:榆花开在雪中间)我是个私生子,母亲生我时只有18岁,父亲更只有17岁。我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9岁那年,我上小学二年级,班上转来个新同学,叫段小兵。三十年来,我和段小兵从相知、相熟,到相爱,经历了各种磨难,有着30载的爱恨情仇,诠释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男男之间纯真的爱情……

我总在想,为什么总要在失去,或者已经不可逆转时,才能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

不过,这封信也让我唯一可以肯定的一件事,就是段小兵对我的感情。

也让我明白,我的一生可能会遇到很多的人。

唯一一个人,永远不会放开我的手。

他就是段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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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兵箱子里的每一个物件、每一张画、每一张照片,都是一个故事、一段情感、一缕思绪。

他的那封信件更是我们32年感情风雨的见证。

段小兵的信很长,很感人。

我读着读着,眼泪就出来了。

可能,自我出国后,他就开始断断续续写。

这一写,就是十六年。

为了保持前后文风的一致,结合他留下的物件及画册的一些细节和内容,我将经过再次组织后,完整地给大家呈现出来。

段小兵说:

飞飞,我这辈子做过很多错事,但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不该拉你下水,让你爱上我后,又辜负了你。

飞飞,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但我真得控制不住我自己,因为我实在太喜欢你。

从我来到城里的第一天,你帮我打架,我就喜欢上了你。

那时,你只有9岁,我也才不到12岁。

有时候,我也会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把我们牵到了一起,拴在了一个相同的世界,那样相扶,一起成长。

其实,我也不懂什么感情,更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就是喜欢和你在一起,喜欢和你一起走路,一起玩耍,一起有说有笑。要一天没看见你,我就想得要命,饭也吃不下去。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采桑叶,你从树上滑下来,尖尖的树结巴把你下面磕得红通通的,我就帮你揉啊揉,你竟然硬了,你的脸蛋红红的,不让我继续揉。

其实,我当时也硬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硬。

我想告诉你我也硬了,还想给你看看,但我当时实在不好意思。

后来,你上我家玩,我们在地革上打滚。

每次我滚着滚着,压到你身上,我就特别的兴奋,总想一直这么压着你,但你似乎不喜欢被我压,拼命挣扎,你越挣扎,我就越兴奋。

那之后,我就经常做梦,总是梦见这样一个场景,你到我家,我们在地革上滚来滚去,我翻到你身上,压着你,你越挣扎,我越舒服……

飞飞,你还记得吗?

我们去儿童乐园玩,有个老太太在里面卖气球,她想上厕所,就把气球挂在小树枝上,我赶紧扯下几个气球,刚塞到你手里,那个老太太就出来了,厉声喝道,小兔崽子!

我说,飞飞,快跑,老太婆出来了。

我抓住你的手,我们不停跑。

颇有一种按了别人家门铃撒腿就跑的冒险感觉。

在一条巷子的胡同里,实在跑不动了,我们停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问我,气球是偷的?

我点点头。

我以为你会不高兴,你却说,哈哈,我们成小偷了。

你把气球扔地上,踩得砰砰响,边踩边喊,我们是小偷!我们是小偷!

那耀武扬威的表情逗得我肚皮都笑疼了。

还有一次,有个工人刚在公园的长木凳上刷了油漆,在太阳照射下,掩盖了油漆的亮光。

你说,会不会有人坐上去?

话刚落,就有个小女孩朝长木凳走去。

你想阻止,我拉住了你。

我说,你想不想看她全身沾满油漆的样子?

果然,小女孩屁股刚落下,就尖叫起来,放身哇哇大哭。

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小女孩的父亲赶过来,用恶狠狠的眼睛瞪我们。

我拉着你的手又跑。

不料,跑得太急,我摔了一跤,把你也带倒了。

我们两个在地上倒成一团,一个手舞足蹈揉屁股,一个嘶牙裂嘴甩胳膊。

小女孩扑哧一声,破涕为笑。

有天就有地,有地就有水,有水就有鱼,有鱼一起摸。

那时,我们的感情真是好啊,天天在一起玩耍,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我们每天像两只小鸟,扑啦扑啦飞出去,又扑啦扑啦飞回来。

我真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段。

不过,那次领你去街边的书摊偷小人书,是我这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儿。

看见你实在太喜欢那本书,我就偷偷塞到裤兜里,被摊主发现了,我喊了一声,快跑。

你跟着我呼啦啦地跑,耳边的风呼呼地响。

没想到,你被狗咬了一口,鲜血直流。

你奶奶为此生了很大的气,为你转了学。

那以后,我再也没看到你。

我真的很伤心,也很后悔。

飞飞,是我不好,我不该偷书,不该要你跟着我跑。

你转学后,我伤心得再也不想在城里呆,哭着回了乡下。

没多久,我奶奶也去世了。

我的世界一下全塌了。

172

斜阳远挂,落叶知秋。

奶奶去世后,我又回到了城里读初中。

由于是我从乡下转学来的,在这所中学,我没有朋友,没有知己,他们全被马顺控制,成了马顺的走卒。

周末,没人的时候,我会一个人跳进江里洗澡,溅起一些水花,自己叫几声,就当打了一场水仗。或者在江边的草坡上,打几个滚儿,然后一个人慢慢往回走。

我一直搞不懂自己为啥知交零落,虽然,我的内心深处一直燃烧着烈火般的情感。

其实,我认识一位同学。

有一次,他受马顺的挑唆找我茬。

我叫他到后山的荒地里去决斗。我们挥拳抡臂,两人很快就扭在一起。一场恶站之后,我们筋疲力尽地倒下,伤口血流不止。下山时,我们互相包扎伤口,互相搀扶而行。在踉踉跄跄地行走时,心中的敌意冰释了,青肿的唇边浮起了笑容。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没想到,几天后,他就转学了。

原因是他不想和我为敌,又不敢得罪马顺。

就在友情的河流又被一道突然出现的沟坎挡住时,我认识了刘彬。

那天,我掏出钱,要买汽水喝,两个高年级的同学围过来,想抢我的钱。

他们知道我是从农村转到城里来的,已经抢了我两次了。

这次我不干,把钱塞进裤兜掉头就跑。

他们拼命追。

跑到足球场附近的马路,刘彬一脚把足球踢出了场外,滚到我面前。

刘彬喊,哎,帮我把足球踢过来。

我机灵一动,抱着足球躲在了他身后。

他俩跟过来,围着我和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