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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国小男教师猥亵性侵4名学童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12-30 【投稿】 字体【

狼师性侵案二审 家属坚求要国赔 猥亵案二审 家属表示造成孩童二度伤害 狼师性侵4童二审宣判 中市府:校长记大过惩处 台中市谢姓国小教师被控性侵女学童案,一审

狼师性侵4童 二审判刑19年6个月 受害家属坚求国赔

台中市一名谢姓国小男教师自96年起连续猥亵4名学童,台中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依一罪一罚判处163年10个月,合并运行20年,家属原本提出国赔,但高分院判决国赔驳回,今天(29日)上午进行二审判决,涉案的老师需运行19年6个月徒刑,受害家属认为刑期太轻不排除再上诉,同时痛批市长胡志强答应要帮助帮忙,没想到却只是说说而已。

据台中高分院调查,谢姓教师自96年4月起利用午休、体育课、课後辅导或前往校外上游泳课搭车途中等机会,违反多名女学童意愿施以猥亵、性交等行为。

孩子遭到老师性侵,受害学童家属无法接受,「校长不但不保护孩子却转而去保护一个加害者,甚至收他为乾儿子。」因为已经上诉进行二审判决,老师却还不认错,原本要申请国赔也没有下文,家属表示,「他(胡志强)有理过我们吗?都没有,台中市教育处也连理都不理。」家长气愤难接受。

谢姓男老师在前年起连续在学校猥亵4名男学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依一罪一罚判处163年10个月刑期,合并运行20年有期徒刑,同时判赔这名老师和他任教的学校连带赔偿2000万元,但高分院分割裁判,法官认为国赔要独立出来,因此驳回家属申请,家属不满地表示,「他(孩子)受的伤害这麽大了,你现在又要在他的伤口上洒盐。」

谢姓教师不满判决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认为,除了一次不具明确证据的性侵行为之外,其余绝大多数性侵行为都认定有罪,依违反性自主等罪,判处谢姓教师刑期降为160年10个月,应运行刑期也减轻为19年6个月,全案还能上诉最高法院。

家属则认为刑期太轻不排除再上诉,他们说孩子遭老师猥亵,到现在心理还在进行复健,应该要重罚老师,现在只希望这名狼师赶紧伏法认罪。(新闻来源:东森新闻记者蔡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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