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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者团伙 利用色相大玩仙人跳

来源:杭州日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09-21 【投稿】 字体【

  昨天早上9:10,上城区法院刑庭,脚镣声响,5个年轻男人在法警的押送下鱼贯而入,并排站上被告席。

  他们分别是:

  熊某,25岁,湖南人;蔡某,21岁,湖南人

  昨天早上9:10,上城区法院刑庭,脚镣声响,5个年轻男人在法警的押送下鱼贯而入,并排站上被告席。  他们分别是:  熊某,25岁,湖南人;蔡某,21岁,湖南人;闫某,24岁,黑龙江人;冷某,19岁,云南人;骆某,22岁,诸暨人,个个身材匀称、眉清目秀。  除了都只上过小学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都喜欢男人。  被抓之前,5个人曾经在熊某的租房群住过一段时间,其间的吃喝用度都由熊承担。  法官问,你们之间什么关系?  5个人不约而同回答:“普通朋友。”  法官示意先审理熊某,法警把其他4人带下。  检察官读起诉书:“熊某带领众人在网络上以同性恋交友的名义结识被害人,并相约见面,随即抢劫,由熊某分配财物……”  熊大喊,有异议!  熊撇清关系,说他不是领头的,都是另外几个人干的。  检察官问:“没有好处,你为什么让他们在你这里白吃白喝白住?”  熊无语……  几名同案犯的警方笔录中曾提到,他们都是在网上认识熊的,以前熊在金华开过一个类似男子会所的按摩店,需要年轻美貌的男生,就把他们召集过来。  不料没多久,熊的按摩店附近又开了一家男子会所,竞争激烈。为了争生意,熊还曾经带人去冲过对方的场子。  最后,熊的按摩店倒闭了。  一伙人无所事事。  熊在警方笔录中说,1月份,他和同伙来杭州本来是想找几个客人发生关系赚点钱,可是有人提出,这样来钱太慢,不如玩仙人跳……  几人分头上网聊天,如果对方提出视频,就让容貌最出众的闫某出镜,然后和对方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  1月17日,他们和一个来金华出差的男网友约好在宾馆见面,一人先进房间趁男网友不注意伺机开门,其他人拥入将男网友摁在床上,劫走现金9000余元,港币1500元,手机两部,U盘一只、万宝龙笔等财物。  1月22日,上城区一家经济型酒店,他们故技重施,劫得一男网友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现金若干,并把男网友打成轻微伤。  1月23日,下城区一家连锁酒店,劫得一男网友的现金1000余元,手机一部。  昨天,熊当庭翻供,咬定自己不知情,没参与。  法官示意带上其他四人当庭对质。  四人都指认,熊是带头大哥。  闫的律师辩称,在最后一起抢劫中,闫只是在视频里露了个脸,没有去宾馆抢劫,为从犯,应从轻处罚。  检察官大声说:“同性恋被害人通常都自认倒霉,不会报警,几个被告人利用这点抢劫,主观恶性更大……5人分工不同,作用相当,不分主从犯……刑法规定,抢劫三次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人低头,闫某、冷某发出抽泣声。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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