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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猥亵同性徒弟遭报复 少年称为民除害

来源:新法制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1-05-09 【投稿】 字体【

  3月18日15时许,赣州市西津路42号一处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突燃大火。一时间,市民对于起火原因众说纷纭,有说是电路起火,有说人为纵火。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区公安

  3月18日15时许,赣州市西津路42号一处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突燃大火。一时间,市民对于起火原因众说纷纭,有说是电路起火,有说人为纵火。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区公安分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最终查明燃起这场大火的元凶系两名刚满14岁的少年。  面对警方的讯问,两少年面不改色,一再声称是“为民除害”。多年培养的职业敏感使民警感觉事有蹊跷,经过近一个月的深挖调查,警方发现案中有案:两名纵火疑犯或是“案中案”的受害人,而火灾受害人——男性民间艺人却涉嫌猥亵拜其学艺的两名纵火男少年。  省文化遗产保护地着火 两黄头发少年曾现火场  “我本来在看电视节目,无意走到窗台一看,高跷队办公室的房子竟然烧起来了!”3月18日15时许,赣州市西津路上空冒起浓浓黑烟,该路段42号一处独立的仿古式平房燃起熊熊大火。该楼距离古城墙数十米,系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章贡区高跷队办公室。由于火灾现场临近居民楼房和两所幼儿园,当地消防、公安部门接警后迅速出动,全力扑火。适逢天公作美,下起大雨,这场大火很快被扑灭,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后,高跷队办公室被烧成灰烬,室内的道具、服装、电脑等物化为乌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这场火灾也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起火原因众说纷纭,有说是电路起火,有说是人为放火。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章贡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黄晓明作出专门部署,要求辖区派出所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向市民作出解释。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及走访路过学生、邻家楼院居民和附近散步的市民后了解到诸多信息。一位六旬大妈告诉警方,“我看见房子里有两处明火在燃烧”。目击学生回忆,“我放学回家看见高跷队的房子着火了,有两名‘黄头发’少年一前一后跑出火灾现场。‘黄头发’少年的年纪看上去和我差不多。”  高跷队值班人员黄某则向警方反映,3月18日10时,值班人员将门锁好后离开了高跷队,之后一直没回办公室。火灾过后,黄某进行了检查,发现房门锁是完好的。他向民警透露,该队外出表演时曾在内部发生激烈争吵,并引发打架事件,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曾有人扬言要进行报复。根据以上种种线索,警方推断:该起火灾人为纵火的可能性较大。  少年被抓承认纵火 却称只是为民除害  经过一个星期的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曾经在高跷队参加过演出的李某、刘某(均为化名)两名少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拿出二人在高跷队演出时的照片给周围现场居民辨认,细节特征与之前描述的“黄发”少年高度相似。警方随后了解到该二人在赣州某奶茶店当营业员,但当民警赶到该店时,两人已辞职离去。  3月25日,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面对警方的讯问,李某承认了纵火事实并交代了刘某参与此案。随后,警方在刘某住所抓获了他。经调查,李某、刘某二人均为14岁,赣州章贡区人,对于纵火烧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当警方询问纵火动机时,二人脸上都表现出义愤的神情,一再声称自己是“为民除害”。  纵火烧房还自称“为民除害”?这引起了办案民警肖虹的注意,有着20余年从警经历的她,意识到这起纵火案可能比想像中的复杂。随着历时一个月的深挖调查,一起“猥亵案”浮出水面。  徒弟控诉师傅借机猥亵 谁是受害者谜底待解  “他叫我们跟他睡觉,还克扣我们的工资,精神不太正常……”“他开始说给我按摩,按着按着就到处乱摸。我讨厌他,所以把房子给烧了,我是‘为民除害’!”在审讯室里,两名少年激动地“控诉”。  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经了解,起火民房的租户名叫王某,是赣州当地的一名民间艺人,常年从事踩高跷表演。纵火嫌犯李某和刘某,因欣赏王某精湛的踩高跷技艺,跟着他学艺、一同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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