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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同性恋“衡阳本色会所”卖淫案审结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1-11-30 【投稿】 字体【

  他才20多岁,还是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太可惜了。11月29日上午,负责审理衡阳本色会所卖淫案的衡阳市蒸湘区法院法官易善凯提起被告谢晓辉

  “他们比吸毒者更难找寻,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他们开展干预工作时往往只能通过同性恋者中的志愿者,由他们出面进行组织活动,我们从中采取问卷调查和采血检测等方式对他们开展监测。”于坤平介绍,“隐私很重要,人的心理状态也很重要,每次问卷调查和检测都是一对一的。检查出来的结果,也是绝对保密的。”  于坤平最后表示,他们也希望家长从小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包括性特征、性取向、性行为等。对于同性恋者,社会应该以更加宽容的态度去引导他们积极、健康地生活。  案例  组织男人卖淫 也是犯罪  2009年1月1日到2月20日期间,3男子在重庆某小区内开办了“极品男孩”保健会所,通过网络、QQ等方式,招募、容留大量男青年从事卖淫活动。该会所对其成员采取统一管理、包吃包住等,并将这些男子的照片进行上网、编号,供男同性恋者挑选,随后组织成员向“顾客”提供性服务,每次收费300至500元,3人从中按比例收取一定的提成。  3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受审。辩护律师提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此类型犯罪的条款,对男同性恋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也存在争议。公诉人则反驳,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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