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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男孩遭同性非礼 打伤猥亵者一审判缓刑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1-10-21 【投稿】 字体【

  1991年出生的小男生高星被一名男子非礼后怒火中烧,找来老乡实施报复,殴打非礼他的男子。结果,高星因故意伤害被公诉到法院。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当事人高

  高星出生在宿迁的一个农村家庭,父母身体都不好。高星是家中的老幺,上面有两个姐姐。高星在家是最被宠爱的小儿子,高星读完初中就辍学在家。去年,高星本想着来南京找一份工打,不幸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考虑到这些情节,法院认为对高星适用缓刑对他心理创伤的恢复比较有利,遂作出开头判决。  律师点评  遭同性性侵害可请求精神赔偿  那么,高星就这样白白地被张虎性侵犯吗?张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高星能否主张赔偿?对此,记者请教了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尹长松律师。尹律师说,我国关于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的罪名,只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男子的性自主权在法律上是空白。男性不管是被同性非礼还是被异性非礼,都无法定这两个罪名。而如果因为非礼行为造成轻伤以上的身体伤害,则可以定故意伤害罪。在高星这起案子中,他的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只是构成心理伤害,他如果起诉到法院请求精神赔偿,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因这种行为对生活和精神上造成侵害,有侵害后果发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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