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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劳工遭老板利用权势猥亵和强制交欢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2-08-19 【投稿】 字体【

心同网讯 据联合新闻网8月19日报道,台湾省高雄市南部1间工厂老板王姓男子,99年初以按摩为由,涉嫌先后3次强摸1名男性外籍劳工下体、强迫口交,被害人向同乡诉苦ldqu

心同网讯 据联合新闻网8月19日报道,台湾省高雄市南部1间工厂老板王姓男子,99年初以按摩为由,涉嫌先后3次强摸1名男性外籍劳工下体、强迫口交,被害人向同乡诉苦“想寻死”才揭发此事,王姓男子否认涉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利用权势猥褻和强制性交罪,判处他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

高雄高分院调查,王姓男子99年初雇用1名东南亚的男性外籍劳工,同年2月间,趁被害人刚来台湾不久,人生地不熟之际,藉口帮他按摩把男外劳叫进办公室后,涉嫌强摸被害人生殖器,还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拉男外劳的手来抚摸,被害人因担心丢掉工作,不敢声张。

王姓男子见男外劳襟声,99年3月上旬又把被害人叫到办公室,强行脱掉男外劳裤子及自己裤子,抚摸被害人及自己生殖器得逞,3月中旬叫被害人到房间,将男外劳压在床上,强迫被害人与他彼此口交,直到洩欲为止。

男外劳事后因觉得生不如死,打电话向同乡通译诉苦,“想要跳楼自杀,不想再活了,因为很丢脸,很痛苦!”同乡通译问出上情后,随即向劳工主管机关反映,报警究办,并将被害人安置他处,不过王姓男子否认涉案,坚称是因男外劳想换工作,才诬陷他。

一审法院今年初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王姓男子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他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也认为事证明确,依2次触犯利用权势猥褻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1次强制性交罪判4年,合併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其中利用权势猥褻罪部分,不得上诉,王姓男子声请再审,已遭高雄高分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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