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在中国已经被官方宣布为非病态,但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歧视还是相当严重。同性婚姻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保证,中国的同性婚姻道路还是任重道远。随着
当然了,她这个提议受到了同性恋群体的欢迎。但中国的现实环境还不合适提案的通过。正象一个网友写下了这样的话: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建议啊!这会让很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人们得到彻底的解放!我们将从角落里走出来,我们将会有灿烂的阳光,这些都是一般人早就应该有的,可是作为同性恋者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能够看到这项提案的通过。
所以,同性恋运动还是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他们去做。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福柯对同性恋运动的政治目标做了以下的阐述:首先,人们必须面对性选择的自由。现在,这方面的立法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往宽容的方向挺进,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次,同性恋运动可以有以下目标:向社会提出问题,即性选择、性行为和人之间的性关系对于个人来说,究竟应该处于何种地位。
随着各种现象及问题的出现,社会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人们维权及权利诉求欲望的增强都要求我们必须紧跟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同性恋问题的解决不仅涉及到中国5000万同性恋的合法权益,更是涉及到他们的亲人和爱人,这个人数是很大的,因而难度是相当的大。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因为受社会压力所迫,这些同性恋者必将绝大多数都要和另一个异性组建家庭。试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性恋者很难维持一个传统家庭正常运行,这势必造成很多家庭灾难。政府立法保护同性恋免受歧视,不仅是显示一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他们也应该获得自己的权利,也是保护无辜的异性恋者免与同性恋者组成家庭,虽然这会遇到来自社会的很大阻力。但这是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平等的,同性恋受到了太多的不平等。
2010年,中国爱滋病患者将达到1000万人。不能见人,受人歧视的同性恋在这场灾难中更是会受到很大的伤害,因为他们的权利得不到保证,他们更容易发生危险性行为。正如张北川教授所说,在这场灾难面前异性恋和同性恋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正因为这样,国家开始关注这个群体。
中国同性恋正在浮出水面,关于同性恋的报道也越来越多,但路途还是相当长的。正确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同性恋自身亮出自己的身份争取权利(在中国,这是很难的),更需要整个社会以一种博大的胸怀去接受这一群体。
建议:
希望人大能保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出台相关政策,哪怕是政府一句话:“我们保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都是对该群体的安慰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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