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同性性犯罪居然内地未有明确法律法规量刑,但生命可贵请勿以身试险。性乱为感染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打开了方便大门,洁身自爱,远离艾滋病,做健康同志。
警示:同性性犯罪居然内地未有明确法律法规量刑,但生命可贵请勿以身试险。性乱为感染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打开了方便大门,洁身自爱,远离艾滋病,做健康同志。
写这篇文章的想法,实际在我写上篇文章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构思。尽管在中国大陆地区,同性恋早已非罪化——但是非罪化并不代表着同性恋是金刚护体,刑不上大夫。实际上为了逃避不合理法律的惩罚,中国大陆的同性恋人群有一套独特的,不同于世界其他地区的性行为准则,因此特地总结出攻略,供大家“合法避罪”。
既然如此,那么在中国大陆,同性恋的性行为中,那些是合法的,哪些又是非法的呢?又如何规避法律风险,钻法律的漏洞呢?以下,就是在同性恋人群中很常见的一些性行为模式,先勿论其是否合理,合乎道德伦理,让我一一解析来与君听。
第一,性骚扰 Sexual harassment
很喜感,又很伤感的告诉大家:这是合法的。
实际上,在1997年之前,原“流氓罪”取消之前,同性间性骚扰适用于流氓罪的刑罚。随着1997年流氓罪的取消与分解,现在同性间性骚扰已经无法可依。
如今,同性间的性骚扰,往往并不适用于中国的刑法,甚至不适用于治安处罚条例。因此,同性间所谓的“性挑逗”,“调戏”,公开场合下播放GV,浴室、澡堂、厕所、游泳馆内“猥亵”等等“不雅”行为,在大陆通通没有明确进入立法视野,无法可依,无法操作。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一个没有道德感的同志,大可堂而皇之的去厕所,浴室偷拍,语言上,肉体上骚扰任何一个你见到的同性,勿论其是否是直男还是Gay,而你无须担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受害者也无法据此向你提起诉讼。
第二,强奸 Rap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于是乎,同性间的强奸被“合法”的忽视了……
据此,如果你是一个没有道德感的同志,大可效法当年董卓,把大大个天下当做自己后宫,不管是你情我愿,还是霸王硬上弓,日日夜夜,淫乱不休。实际上,根据已经有的几例状告“同性强奸”的案例来看,根据法庭实践,同性别间的强制性交的行为,仍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强奸罪,这些案件最终都不了了之。
不过,特别Mark一下下,由于各国法律的不同,一些国家(如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只需要满足“强行进行性接触”这一定义,即构成强奸;另一些国家(如大陆)法律规定则只承认“强迫对方发生阴道性行为”才是强奸。因此,在台湾,同性强奸仍然是可以被认罪并依照法律施行刑罚的。
第三, 卖淫 Prostitution
中国法律严禁“黄、赌、毒”及营利性陪侍。根据目前的法律实践,组织,强迫同性卖淫是违法行为。
实际上在2000年前后,我国法律针对同性卖淫仍然是一片空白,并且在法律的实践上也是毫无先例的。直到后来有人“敢为天下先”,“向社会丑恶势力开战”,才开始了对同性卖淫这一色情行业分支的大力剿杀。直到现在,针对卖淫罪的惩罚对象是否包含“同性卖淫”,还存在争议。但是,在现行的“组织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的构成条件上,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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