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福特遇到时尚杂志主编理查德·巴克利的时候还只是25岁的羞涩年轻人,他只用了坐一部电梯的时间就决定要嫁给这个男人。,#8203;他有着最野性的眼睛,是一种你从未见过的近灰色,绝对的动人心魄。,#8203;
汤姆·福特遇到时尚杂志主编理查德·巴克利的时候还只是25岁的羞涩年轻人,他只用了坐一部电梯的时间就决定要嫁给这个男人。
汤姆·福特的回忆
有的人你看到他就感觉像已经认识了一辈子。我跟理查德一起喝酒的第一个晚上,我感觉了解他的一切。他有着最野性的眼睛——就像阿拉斯加的哈士奇犬。那眼睛不是蓝色,不是灰色,是一种你从未见过的近灰色。它们无从透露,但绝对的动人心魄。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1986年纽约的一场时装秀。那时他38岁,是《女装日报》的时尚编辑。他的自信和英俊让他在会场上是那么的难以亲近。他的热烈注视让我惊慌失措。服装秀一结束,为避开他我几乎夺门而逃,冲到街上。
10天后,我的雇主凯茜·哈德威克(服装设计师)派我去《女装日报》取回几件衣服。我被带到拍摄顶楼,等电梯门打开,那个有着水汪汪灰眼睛的男人就站在那儿了。他快步走近,向我介绍说他叫理查德·巴克利,我要的衣服其实在楼下。他主动要求带我去他们的“时装壁橱”。他很可爱,但也傻气十足;他手舞足蹈,眼睛对我忽闪忽闪,努力想显示迷人。而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走出电梯的那一刻我就决定要嫁给他了。
我是个很务实的人。开始我想,好吧,我们有来电;之后的每一秒都像在嘀嗒倒数,等待最后的“砰”——爆炸;等我们到达底层,我已经在想,成交。他是那么完美,英俊、成熟、投缘,因而也让人望而生畏。他真的在追求我,倒不是说他需要追得多么辛苦。这既让我兴奋也让我害怕,因为我知道他和以前所有人不同,我对他的感觉——不管那是什么——也和以前所有人不同。
我们在某个周六开始一起圣诞采购,最初几次约会后我们就开始每晚在一起了。我们会互相说“我想我深爱着你”这样的话。直到现在,在每晚睡觉前,每个电话的最后,每封邮件的结束,我们都会说这句话。我坚持认为,当你想到“我爱你”的时候就该说出来;假如你想握他的手或亲吻他就该付诸行动。我无时无刻不是这样做的。
我们都回各自的家过的圣诞。等我们回来后他给了我他公寓的钥匙,问我愿不愿意搬进来住。我答应了——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他之前有跟别人同居过三四年,但他一直在追求的是很认真的感情关系。当时他在人生的38岁,我25岁,但我们都准备好要安定下来、恋爱和与某人长久厮守。我睡过很多人,喝酒、跳舞、嗑药,该体验的都体验过了。我的初夜是在14岁,我在高中有个女友,我们在一起时她怀过两次孩子。
在70年代,堕胎被看作计生手段,我相信那时在很多高校Z爱也很普遍。换成今天,如果我笃定会跟谁在一起,我绝不会再那样做,哪怕是作为青少年。我想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印记,加上电视总是性泛滥。当你看70年代的电视剧,任何人可以随意的上任何人。是艾滋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1981年,第一批被诊断患有这种后来被称为“同志癌”的人里面有我的朋友。我被彻底吓到了,此后我Z爱都极端注重安全。它也许拯救了我的命,但也永久摧毁了我对X爱的看法。X爱被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至少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理查德和我在约会三次后才发生关系——当时我最好的朋友正在住院,慢慢死于艾滋;理查德最好的朋友也正在住院,慢慢死于艾滋。
约会后他会去医院做检查,我也会去医院做检查,结果就是:我们早期的性关系都发生在厚重的恐惧阴影下;我们在沐浴爱河的同时也在目睹最好朋友的死亡。假如要我列一个名单,我们80年代的朋友有一半都不在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就是不肯停下来。
在我们同居3年后,理查德被诊断得了癌症,在当时据说是绝症。当我们经历足够多的人生悲剧后,我们真的变得更加亲密了。因为我们一起度过所有,因为我们的故事有更多沉淀。
一起慢慢变老的感觉很有趣,因为我们都在改变。这段关系中,最初的我很内向——事实上我曾是彻彻底底、害羞到病态的人(在今天几乎没人相信,因为作为时尚设计师/公众人物,我需要以巨大的热情投射自我);而理查德,在我们最初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那么的老练和健谈。理查德是外向型,我是内向型。可假如你今天才认识我们,你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理查德现在经常保持安静,尤其当他很了解你的时候。可假如你让他出席什么派对,他又会故态复萌,活跃得过分。事实上我很讨厌派对,能不去就不去。我喜欢一对一的晚餐,或四到六个人的聚会。
有件事让我感到好笑——好笑这个词不适宜,因为我没有笑——就是经常的、当我在派对遇到熟的异性恋朋友,当他们意识到理查德和我在一起已经24年后,他们的反应往往是:“哇,你们在一起24年了!太了不起了。想不到同志可以在一起这么久!”我在想:“你们在说什么?为什么不?”我知道很多维持得最久的情侣都是同性,而我的一些异性恋朋友在我和理查德一起的这段时间已经分分合合多次。
我认为哪怕最思想开放的人都可能存在一种预设观念,就是同志本身意味着更多追逐肉体而非心灵。可我感到难以理解——我是那种一直希望能“执子之手”的人,我一直想、也一直在追求那样的关系。无论我喜欢异性还是同性,这种想法都不会改变。理查德和我注定在一起,因为我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当你看着他的眼睛,你能感觉认识它们好久好久。那种感觉就像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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