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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家庭暴力修订 保障同性同居伴侣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12-17 【投稿】 字体【

  香港立法会昨日(12月16日)三读《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修订并将同居关系与婚姻关

  香港立法会昨日(12月16日)三读《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修订并将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分拆成两项条文处理,预料条例将获通过。  有同性恋者担心,辅导机构一直无处理同性伴侣家暴的经验,未能建立同性恋受虐者求助的信心。专责处理被虐个案的和谐之家表示,社工已参加有关讲座,提高处理同性家暴问题的敏感度,有信心可应付同性求助者的需求。

民建联支持家庭暴力修订条例   立法会开始恢复二读辩论《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  职工盟的李卓人表示,政府的修订将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分拆成两项条文处理,以减低社会对同性同居关系的忧虑,但认为做法是变相歧视同性同居关系,他希望社会对生活方式有不同选择的人多点包容。  民建联支持条例草案,主席谭耀宗表示,在审视有关条例时,必须顾及本港对家庭的传统价值不受冲击,他又指公民党吴霭仪提出的修订,对情侣的定义未经社会深入讨论,因此会投反对票。 吴霭仪指家暴条例中情侣定义欠清晰   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  公民党吴霭仪提出修订,删去条例中同性同居者,需要作为情侣的条件,指「情侣」一词欠缺清晰定义,为免法庭难以判决,建议删去。  民建联及自由党都反对吴霭仪的修订。自由党刘健仪表示,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的人士,必然会向法庭递交誓章及证据,证明申请人与拟被禁制人士的情侣关系,不担心法庭难以判断。家暴条例恢复二读 政府重申不承认任何同性关系   立法会通过恢复二读《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  民建联、民主党、公民党及自由党均表明支持修订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重申,政府不承认任何同性的关系,提出条例草案只是为了同性同居人士,提供避免遭到暴力对待的额外民事保障,条例中加入性别中立的同居关系定义,有关定义不涉及对婚姻的提述,已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忧虑。黄成智指家暴条例讨论期间受到恶意攻击   立法会开始恢复二读辩论《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  民建联、民主党、公民党及自由党均表明支持修订条例。民主党黄成智表示,社会就条例展开讨论后,他个人受到很多恶意攻击,亦有人引导社会对他产生误解,做法并不文明。黄成智表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合单位,即使保障人权亦不应放弃家庭价值,否则对儿童发展有负面影响。(以上文字均出自12月16日商业电台)立法会审议家暴修订草案 扩大保障同性同居者   立法会正二读审议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 将条例的涵盖范围, 由异性同居者扩大至包括同性同居者.  有关修订是因应同性同居者之间的亲密关系, 与异性同居者无异. 政府同意在不承认任何同性关系的法律地位大前提下, 作出特殊考虑, 向同性同居者提供额外的民事保障.(注:本文出自12月16日新城电台)        多名议员支持家暴条例保障扩展至同性同居者   立法会正恢复二读辩论家暴修订条例草案, 多名议员支持法例将保障范围扩展至包括同性同居者。  梁美芬说, 草案引起社会、 家长、 以至宗教团体及同志组织的争辩。她高兴政府能从善如流, 将传统家庭及同性同居关系分开处理, 既维持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原则, 亦保障了同性同居者, 免受另一方虐待的问题。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及职工盟李卓人, 亦支持草案。李卓人说, 他个人认为, 条例其实不需要特别将同性同居者区分处理, 但理解社会上的一些关注, 亦反映社会仍然歧视同性恋者。(注:本文出自12月16日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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