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彩虹看台 > 国内 > 正文

香港高法审理变性人结婚权利案件

来源:明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08-09 【投稿】 字体【

  廿来岁的W,数年前接受变性手术,由男子汉变为女儿身后,W原计划与男朋友「拉埋天窗」,讵料到婚姻注册处登记时,当局却以W是男性为由,拒绝两人结婚的申请。 W不服,决

  廿来岁的W,数年前接受变性手术,由男子汉变为女儿身后,W原计划与男朋友「拉埋天窗」,讵料到婚姻注册处登记时,当局却以W是男性为由,拒绝两人结婚的申请。 W不服,决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便会审理这宗有关变性人结婚权利的案件。  港200变性人 出世纸性别不能改  本港公立医院每年都会为2至3名有「性身分障碍症」(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的病人进行变性手术,连同其他在外国施手术的人,香港估计约有200名变性人。本港人士在变性后,入境处可为他们更改身分证上的性别,但出世纸上的性别却不能更改,婚姻注册处亦以此拒绝颁发婚姻证书。  「被拒结婚是严重歧视」  W将要求法庭宣称,进行变性手术后的W,已符合《婚姻条例》中的女性身分,否则会令W无法得到《基本法》赋予港人婚姻自由的保障。  去年进行了变性手术的Joanne,是W的朋友,她绝对支持今次W的行动:「结婚系基本权利,唔畀结婚系好严重慨歧视,我哋个圈子已经商量咗好几年,都听过有几对朋友想结婚,W为咗个社群先企出嚟申请司法覆核。」她指结婚对变性人生活也有实际影响,如抽居屋及报税优惠等。  Joanne现时常参与跨性别议题的活动,她发现做变性手术的人有年轻化迹象。本港负责进行变性手术的袁维昌医生亦坦言,求诊者中确实多了年轻人,印象中最年轻的求诊个案是18岁,接受手术者最年轻的为22岁。他认为,这只是拜资讯发达所致:「以前或现在,想变性的人还是一样,从小就想换性别,只是以往可能要好几年才知道做手术的途径,现在一上网就可以查到。 」  医生:变性求诊年轻化  现年47岁的Joanne,去年中分两阶段进行变性手术,如今当女人已1年。她说,动了手术后,可说是将40多年来的抑压释放出来,家人及平面设计公司同事已接受她的新身分,七旬母亲更会向新朋友介绍「呢个系我个女」。  Joanne的路跟大部分变性人士相似,小时候已经很想当女孩子:「6岁时已偷偷地穿妈妈的鞋子,冲凉时很想有胸部,又很羡慕妹妹可以穿裙。看电视时,很留意任剑辉和有男扮女情节的《王老虎抢亲》。」  她忆述在变性之前,爱作中性打扮,身形高䠷的他会穿女装西裤、蓄较长头发,爱放轻声线说话,公司同事觉得他「乸型」,起初也不太接受,反而老板开明,一次出差时坦白问他是否要去做手术:「除了考虑家人工作跟宗教外,我更担心体质不好做手术会有风险,而且我本来用男人身分也可以同女仔拍拖甚至结婚,都要谂下变性后转做同性恋的后果。」  变性后的Joanne现在是女同性恋者,尚未有伴侣,周末就上同志教会,她指颇幸运没有遇过太严重的歧视,只是在手术后,向银行要求更改姓名及性别资料时,有一间银行要求她重新申请信用卡,几经争取后银行才为她办手续。  变性人结婚  去年进行了变性手术的Joanne十分支持W向法庭申请司法覆核的行动,她虽未有想结婚问题,但认为结婚是基本权利,婚姻注册处不承认变性人的新性别是很严重的歧视。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