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学惊爆女师生恋情纠纷,一名女学生指控与中文系女副教授洪燕梅相恋1年多,发生20多次性关系,后来想分手,洪燕梅却传送「我恨你」等恐怖讯息,女学生向校方申诉被
政治大学惊爆女师生恋情纠纷,一名女学生指控与中文系女副教授洪燕梅相恋1年多,发生20多次性关系,后来想分手,洪燕梅却传送「我恨你」等恐怖讯息,女学生向校方申诉被洪燕梅性骚扰。政大调查后决议洪燕梅须向女学生道歉,但她否认师生恋,反指女学生求爱不成造谣,并以医院检验报告自证是处女,向女学生求偿1元,上月被台北地院判决败诉,洪燕梅已上诉。 洪燕梅(47岁)在学界颇负盛名,曾获政大颁发资深优良教师奖。政大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副主委修慧兰说:「性平会认定洪燕梅与学生发生不当亲密关系。」校方近期将要求洪向女学生道歉,若她拒绝就解聘。 两人常窝在研究室 记者上周到政大找洪燕梅,但她拒绝受访,委托友人林钰馨说:「洪老师才是受害者,女学生向性平会描述洪老师乳晕直径约4公分、腹部有开刀疤痕,事实上,洪老师上课曾公开告诉学生腹部开过刀。」林钰馨还说,成年女性乳晕直径4公分很普遍,女学生看似具体的指证其实是乱掰。 指控洪燕梅骚扰的其他系女学生目前读大四,认识她的同学描述:「她身高160公分,瘦瘦的,比一般大学女生成熟,喜欢写文章,想像力丰富。」记者没找到她,她律师李瑞敏则表示,无法表示意见。 判决指出,2007年9月,该女学生选修中文系副教授洪燕梅的课,女学生因崇拜她的学识,2008年3月主动找她倾吐心事,女学生喜欢写作,她指点其写作技巧,两人常窝在洪燕梅研究室。 校内调查掀衣验疤 女学生指控,与洪燕梅从2008年3月交往到2009年4月,因无法承受其情绪化行为及无法公开恋情压力,想分手,洪燕梅却以msn(Microsoft Network,微软即时通讯)传送「我不在乎生命长短,就让我一次还你」、「我恨你」等恐怖讯息,她饱受煎熬向校方申诉被洪燕梅性骚扰。 政大性平会2009年7月调查,女学生说:「我跟洪老师在她研究室跟家中发生20多次性关系」、「有亲吻、拥抱、性器官接触」,并说出洪燕梅乳晕等特征。洪燕梅则向性平会否认师生恋,还应调查委员要求,掀起上衣秀出腹部疤痕,但调查委员未检视其乳晕。 性平会2009年11月完成调查报告,未认定洪燕梅性骚扰,但认定她「以教师优势身分,主动与学生发展亲密关系,违反教师专业伦理」,对洪燕梅作出「须向女学生书面道歉、签切结书不再干扰女学生,若拒绝就解聘」等6项议处。 洪燕梅不服校方处置先提行政诉讼,但法院认为校方处置并非行政命令,去年底驳回确定。她接着提民事诉讼向女学生求偿1元。 否认20多次性关系 法院审理时,洪燕梅反指称女学生曾到她研究室,突然关上百叶窗握着她手说:「老师,我想和你在一起。」还说要离家和她同居,她吓得甩开对方的手,断然拒绝。 洪燕梅表示,女学生可能求爱被拒想报复,狂打电话还传送「如果你一直不理我,我会很慌很慌很慌」等讯息。洪燕梅甚至提出新光医院检验报告,证明她处女膜完整,不可能如女学生所说「发生20多次性关系」。 传「我恨你」等讯息 法院认定洪燕梅与女学生2009年6月曾互传「我恨你」、「如果你一直不理我……」等讯息。另中文系学生证称,女学生曾以msn告诉他,与洪燕梅有上床,并说:「我在把老师毁掉。」法官认定洪燕梅与女学生「不仅止于师生关系」,女学生未散布不实言论,上月判洪燕梅败诉。 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说:「女大学生与老师都是成年人,即使有感情纠纷、肉体关系,只要老师未掌控学生分数、论文生杀大权,校方不该轻率认定老师一定有错甚至处罚她。」至于洪燕梅提出医院检验报告证明仍是处女,妇产科医师李茂盛则说:「女性与女性以性器官摩擦进行性行为,处女膜破裂机率很低,除非用手指或物品侵入下体。」(2011年04月04日,丁牧群╱台北报导)
洪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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