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学(右)与伴侣阿玮
心同网10月18日消息 陈敬学和阿玮这对在台湾难得公开的同志伴侣,他们先于2005年订婚,隔年更进一步的举行公开的结婚仪式。当时引起媒体一阵报
陈敬学(右)与伴侣阿玮
心同网10月18日消息 陈敬学和阿玮这对在台湾难得公开的同志伴侣,他们先于2005年订婚,隔年更进一步的举行公开的结婚仪式。当时引起媒体一阵报导与社会讨论,也算是为台湾的同志运动,尤其是争取婚姻合法一项又往前推进了一小步。所谓一小步的意思是指,目前台湾仍然未承认同志婚姻的合法性,但至少透过陈敬学这样勇于冲撞与挑战的动作,让各界正视这项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为何竟一直未能落实在同志身份的个人身上。
去年陈敬学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不料承办人员却以“1男1女才可结婚”为由拒绝,于是他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告诉,11月底将召开合议庭。陈敬学认为婚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宪法保障,且民法亲属篇也没有规定同志不能结婚。他对每次相关单位以需要再寻求社会共识之类的理由推委相关法案完成,颇不以为然,他说“根据一些调查,社会上已有七成左右的民众赞成同志婚姻合法,且政治人物如苏贞昌、蔡英文与马英九也都曾经公开表态支持。”
目前已经有超过十个国家承认同志婚姻,还有其他多个国家,修法通过同居伴侣权制度。不过“同志婚姻”在台湾似乎还有段漫长的路要走。陈敬学勇于站上第一线,结合社会各界人士与支持团体,从行政、立法与司法等多方途径去达成这项目标。他强调,这只是把应有的权益“争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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