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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同志运动:从《孽子》到“彩虹”

来源:BBC中文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3-09-09 【投稿】 字体【

早年同性恋在台湾是隐匿在黑暗角落、人曰不可说的禁忌,说到同性恋时几乎都是贬义词。
可是经过多年社会的演变和同志社团的努力,台湾如今除了每年举办号称是亚洲

早年同性恋在台湾是隐匿在黑暗角落、人曰不可说的禁忌,说到同性恋时几乎都是贬义词。

可是经过多年社会的演变和同志社团的努力,台湾如今除了每年举办号称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同志游行之外,也逐步地向同志婚姻平权方面努力。

在台北如今已经改名为“二二八纪念公园”的台北新公园,以前到了夜里就是同志们聚集之处,知名作家白先勇的《孽子》也是以这个当年人眼中的禁忌之地为背景。

八十年代,仍在戒严之下的台湾,同志或者是LGBT(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亦即同双跨)权利不可能成为议题,甚至还可以算是避谈的话题。

不过,在那个时候,《孽子》拍成了电影,虽然没有任何大胆的镜头或者是画面,但是当年这部电影上演,造成了轰动。

后来,如今已经跻身奥斯卡金像奖导演的李安,拍摄了以美国为背景的《喜宴》,,同一时期的台湾随着政治上的开放,同志权利也逐渐搬上了台面。

2003年台北的街头首次出现了同志游行,从当年数百人,到了2012年,参加的人数已经达到了数万人,高举象征同志运动的彩虹旗走出来。

警察也从70年代在新公园驱赶同志,变成了为同志游行开道。许多大学、甚至高中也成立的同志的社团。

不过在相关的法律上,演变的速度就没有那么快,有关同性或者多元婚姻、家属权认定、法律地位等等,仍然没有进展。

同志权利也曾经是台湾总统大选的辩论问题,但是候选人都没有明白的表示支持或者反对,除了部分宗教团体之外,不少被同志团体形容为“保守派”的政治人物也非常反对同志婚姻、甚至同志权利。

所以台湾的立法委员曾经在2003、2006两次提案修法保障同双跨的婚姻权,但是被部分“保守派”立法委员反对而撤案。

这次支持同志权利的立法委员决定在9月立法院开议的时候,再次推出多元婚姻修法草案。

参加9月7日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伴桌争取婚姻权”活动的吴伊婷向BBC中文网表示,到场参加的有民进党和国民党的立法委员或者是立委代表,因此她认为似乎今年通过“同性或者多元婚姻法案的机会还蛮大”的。

也有人笑称,“今年不过明年再来、国父(孙中山)十次革命失败才成功”、“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啊!”

台湾本身的民意调查显示多数人可以接受同性婚姻、认为从人权的观点,法律不应该剥夺任何人结婚的权利,不过民意调查也显示,接受同性婚姻,很大一部分的先决条件是“不是发生在我家里面”。

由此可见,同性婚姻的在台湾虽然似乎还是有极大的争议,而解决争议似乎也是要花费很长的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