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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省同性婚姻 合法化十周年

来源:星岛日报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3-06-11 【投稿】 字体【

十年前今天,安省法院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当日首对结婚的男同性配偶回首往事,形容他们史无前例的婚礼,标志着希望、平等及包融。
成为加拿大史上首对合法结婚同

十年前今天,安省法院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当日首对结婚的男同性配偶回首往事,形容他们史无前例的婚礼,标志着希望、平等及包融。

成为加拿大史上首对合法结婚同性配偶的Michael Leshner及Michael Stark,他们相信当年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抗争,令今日的LGBT(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人士)社群较易受公众接纳。年届65岁的Leshner表示,“在公众的想像中,我们是最后一个遭到严重歧视的主要群体。一旦你可以结婚后,就代表你获得全面平等。那就是当年今日赢得的一仗。”

安省上诉法院(Ontario Court of Appeal)于2003年6月10日宣布,加拿大法例中关于传统婚姻的部分违宪,Leshner及Stark随即于多伦多注册结婚。

在此之后,许多省份紧随安省的步伐,陆续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两年后,联邦政府提出《民事婚姻法》(Civil Marriage Act),合法化全国的同性婚姻。

在安省裁决后一个月,卑诗省有八对同性配偶亦成功争取合法结婚的权利。其中一名当事人、65岁的Robin Roberts表示,她最近与一名年轻的陌生人交谈,令她重温当年抗争的重要意义。

胞姐断绝来往20年

Roberts指出,“该陌生人原来并不知道,同性婚姻在加拿大曾经是不合法的。我认为这真的很重要,因为它达致一个公平的环境,让你想结婚时可以作出选择。”

Roberts补充,同性婚姻合法化亦有助化解家族纠结,因为在法庭裁决后翌日,其配偶的胞弟来电恭贺,对方与胞姊于同性婚姻合法化前的20年,一直断绝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