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白先勇小说《孽子》描写那般: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
人民公园里鲜为人知的方寸之地,见证
阿刚讲述得很平静。老黄也一样。他们从一开始便洞察,特殊的感情会无疾而终,也不再去纠缠其中的痛与苦。好像人民公园,时光荏苒,新面孔变成老面孔,老黄还是愿意有空去逛一逛,仿佛是到一个心照不宣的老朋友家叙叙旧。 纯真年代 “公园里是我的天堂,没有了,我都不知道去哪里?” 2000年11月11日,艾丽斯第一次来到人民公园时,“流氓罪”年代已褪去,他转了几圈,有男人在拥抱、亲吻,还有一对男人在哭泣,这些都已不再是躲藏在阴暗角落里了。 1990年代末,同性恋渐成社会话题。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正热卖,艾丽斯买了一本,交钱时不敢把封面冲着收银员。这本书暗示他“渔场”特征:有公共厕所,人群热闹。书里还告诉他,同性恋是正常现象,并非犯罪。 37岁的艾丽斯原在市郊开发廊,搬到市区卖早点后,他成了公园常客,一晃8个春秋。 人民公园的初春,大叶榕枯黄又抽绿,北边的红棉树开花了,整个公园漾着香气。夏天了,黄色的芒果熟了,行人用矿泉水瓶、竹竿敲下果实。到了秋天,白色桂花开。 艾丽斯生命却一度充满灰色。他自杀过3次,未遂。他喜欢上了抽烟,一天两包。“公园是我的天堂,没有了,我都不知道去哪里。”他说。 公园里自娱自乐的项目渐多,下棋、唱歌、打羽毛球、踢毽子……有些人推来CD机和扩音器,5毛钱一首歌。大概2005年,涨到了1元。摊位太多,最后变成了互相飙歌,公园管理者不得已限制了区域和时间,现在,周末时才能听到狂野的卡拉OK了。 心情愉快时,艾丽斯和圈内朋友会去唱几首。他唱粤剧、流行歌曲,喜欢梅艳芳的《女人花》,曲调幽怨,有时流着泪唱完这首歌。 他们用的是女声,男女合唱时,一些路人乍听吃惊,却也鼓掌:男儿声竟能如此阴柔。 人民公园的同性恋圈子名声渐隆。旧“渔场”经常被执法部门驱赶,也开始转移到这儿。2000年代初,可能是同性恋聚集最密的那几年。一般周末下午人最多,郊区、周边城市的同性恋都聚集在此。外国人也知道这个点,艾丽斯见过一个老外,金发碧眼,大腿上刺着“珠江啤酒同性恋”,他用蹩脚的英语打趣:“Can I kiss you?”“Yeah!”老外指着自己的脸颊。 年轻的同志们开始学会了上网,交友不再依靠“渔场”。许多老年人怀念着这段时光,“那时候很纯。”他们与公园保安相安无事,“他们只是负责拔拔草什么的。”艾丽斯说。 流浪歌手 治安员喊着:“清场了,走啦走啦!”治安员走了,他们又回来了。 人民公园南面原是一片民居、商铺。2006年初,扩充为南广场。公园面积增大一半。一个刻有史文介绍、花岗岩加铜制成的城市原点标志,在南广场的圆形中心广场设立了。 同志们的领地依然固守着那200米的小径。但同性恋圈子不可避免地复杂化了。 2006年国庆后一天傍晚,舒淇(化名)坐在公园的石凳上,心里既怕又兴奋,他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那年他22岁,和一个男性朋友相处了3年。分手时,他没有工作,飘零一人。 舒淇开始混迹于公园。这是特殊的一个流浪汉群体:没有工作,以园为家,在同性恋圈的灰色地带徘徊。他结识了一帮年轻“姐妹”,他嘴大,就被昵称为“舒淇”。缺钱时,舒淇和一帮人会去“献血”,200cc血200元钱,免得饿肚子。 在公园石凳上,一个高高瘦瘦的老人凑过来跟他说话。“我不喜欢他。”舒淇说,但跟着老人去了他家。完事后,老人问:“你是不是要钱?”“是。”“要多少?”“200。” 这样的交往持续不久,舒淇找了一份酒楼服务员工作,便不再去老人家里,偶尔还会打电话问候一声。有时,老人会问:“公园有没有帅哥?介绍认识一下。”“没有啊。”他敷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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