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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理由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必杀视频

来源:thenewslens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3-10-05 【投稿】 字体【

方济各成为天主教教宗后,不时发表与以往教会截然不同的观点,支持平权理论。教宗方济各在《纽约时报》最近的访问中表示,教会变得过于沉迷反对同性恋和

一、隔离时常是不平等的根源或延续

对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常有质疑:“毕竟婚姻有其历史甚至宗教意义,我们何不创造一套和婚姻的权利义务完全相同的制度让同志使用就好了呢?这样既可以保障同性伴侣的权利,也不至于冲击婚姻制度,面对的反对阻力也比较小。”

但是隔离时常是不平等的根源,将非异性恋隔离于婚姻制度之外,正是歧视与不平等的延续。如果非异性恋伴侣可以享有与夫妻一样的权利与福利,却必须另创一个名目定义他们的身分,或者根本不给予他们任何身分,这仍然是歧视与不平等。像是如果黑人和白人都是人,为什么不能上同一所学校?为什么不可以从同一台饮水机喝水?如果非异性恋关系与异性恋关系一样值得保障,为什么不能同享婚姻之名?

二、婚姻的内涵本就与时俱进、因地而异

为什么异性恋婚姻独享排他的优越地位?曾经黑白种族不得通婚、丈夫可以三妻四妾单方面休妻、夫权独大、禁止同“姓”结婚⋯⋯等等。有许多历史上理所当然的婚姻制度,现今看来亦是压迫与歧视。包括婚姻在内,任何制度的内涵都可以与时俱进。

三、结婚与成家,是权利,是选择,而非义务

婚姻是家庭关系的一种社会制度,虽然不是所有同志都想要结婚,但婚姻是一种自由选择,也是一种权利。异性恋与非异性恋一样值得受尊重与保障,因此应该都可以平等进入内涵完全相同的婚姻制度。同时也同享不进入婚姻的自由,但他们的伴侣权、家庭权仍应受到法律保障。

四、同性恋家庭只是另一个选择

为反对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草案,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曾在九月召开记者会,痛批该法案若通过,并非进步的指标,只会鼓励乱伦与杂交,使得传统伦理道德崩溃,对下一代的成长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冲击国家整体竞争力。除了抗议同性婚姻本身,净化社会文教基金会的释净耀法师更反对同性恋者收养小孩,他表示,社会上的青少年问题大多源自家庭不健全,“单亲小孩就有心理上的问题,何况是同性恋者收养的小孩?”

然而,家长的性向跟孩子的成长没有关系,家庭的价值不是来自于政府的认定与宣告,而是源自于对彼此的承诺,一起度过难关、一起享受美好时光, 成就一个家庭的是联系彼此的爱。以下影片为同性恋家庭长大的小孩Zach Wahls的见证词。

五、圣经的内容不能作为反对同性恋婚姻的理由

圣经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今社会道德标准,不能够再依照圣经利未记的律例,判同性性行为死罪:“人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未记18:22);“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未记20:13 )。以下影片为美剧《白宫风云》(The West Wing)第二季第3 集里,总统对引用圣经对反同性恋的Jenna Jacobs博士所作的精彩反驳。

六、同样的承诺,同样值得

无论在异性或同性之间,婚姻从不是婚纱广告所塑造的浪漫,在白纱戒指等幸福永恒的符号背后,是再世俗日常不过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婚姻从来不只关乎爱情,更是一种承诺,承诺与对方一起进入这套高密度的权利义务关系。肯定非异性恋与异性恋享有相同的结婚权,正是透过国家力量,光明正大承认不同性倾向的人民都有做出承诺的资格。因此同样是承诺,不分异同,一样值得。

全球已有15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

目前全球已有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丹麦、加拿大、阿根廷、纽西兰、乌拉圭、英国、法国等15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我国为推动多元婚姻,让不分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者均可结婚,多个社团昨日推出“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和“家属制度”3套《民法》修正草案,获朝野立委支持代为提案。

伴侣盟理事长许秀雯说,草案研议3年,获11万民众、130个团体支持,是史上首次由民间团体自主、系统性提案创举。自古以来同性恋一直存在于各个人类社会,历史上也有典故记载,卫灵公和弥子瑕分桃、汉哀帝断袖之癖,但同志却长期被排除于婚姻制度之外,不得享有这个选择权,这既不公平,也不合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