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立陶宛国会投票推翻了总统的否决、最后通过了被一些团体认为包含有恐同歧视性条文的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禁止让未成年人接触同性恋相关信息。
7月14日,立陶宛国会投票推翻了总统的否决、最后通过了被一些团体认为包含有恐同歧视性条文的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禁止让未成年人接触同性恋相关信息。 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害”为由而制定的这一法案,将同性恋与暴力等其它多种信息并列为“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并禁止在学校等场合、以及未成年人可接触的电子或印刷媒体上出现同性恋相关信息。 立陶宛国会在今年6月2日第一次就有关法案进行投票后,该国的同性恋者反歧视团体以及一些国际人权组织对法案表示了关注。6月16日,国会再次投票通过了这一法案。6月26日,当时即将离任的总统阿达姆库斯否决了该法案,而本周国会最新的投票则推翻了前总统对法案的否决。 最新的投票结果是86票赞成、6票反对和25票弃权。国会议员的总数为141位,最后结果以多数票推翻了总统的否决。依照有关法律,在国会投票推翻总统的否决后,总统将不能再次对法案动用否决权,并且须在三天内签署法案。本次法案经总统签署后,将在2010年3月生效。 立陶宛国会通过的上述法案受到国际人权组织和同性恋者团体的强烈批评。法案被认为是将恐同合法化、是推行性倾向歧视。人权组织还认为,禁止在学校中提及同性恋相关话题,将导致一些青少年无法获得支持和保障信息,也将剥夺同性恋倾向青少年获得与自身相关的科学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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