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pg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张黎衍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张黎衍女士近日成为美国纽约大学师生议论的话题,由于张黎衍在同性恋者相关议题上曾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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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张黎衍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张黎衍女士近日成为美国纽约大学师生议论的话题,由于张黎衍在同性恋者相关议题上曾发表过的支持377A刑法条文的言论受到部分师生强烈批评,张黎衍本周辞去了今年秋季在纽约大学的客座教授职位。
张黎衍原本已被纽约大学法学院聘任为今年秋季一学期的客座教授,将讲授以亚洲人权和亚洲宪政为题的课程。7月22日,纽约大学法学院的院长理查德-雷福斯向媒体发出声明说,张黎衍已在当天将其辞职决定告知了校方,并表示辞职原因是她本人在同性恋者相关议题上的观点和言论受到争议。张黎衍还对她本人所称的“纽约大学校园内一些人针对她所持观点的敌视态度”、以及申请听她授课的学生人数太少而感到失望。
2007年,在新加坡国会讨论刑法第377A条款期间,当时是官委议员的张黎衍曾在国会讲话呼吁保留将同性性行为定罪的这一条款。纽约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声明表示校方一向致力于维护学术自由和知识多元,虽然包括院长本人在内的许多师生并不认同张黎衍在同性恋者相关话题上的言论,但校方对张黎衍的聘任是基于学术成就而不是基于法律观点。声明还强调纽约大学一向支持同性恋者平等权利的立场。
张黎衍原定在纽约大学授课的消息已在该校师生中引起极大争议,八百多位师生近日联名发出请愿信,反对聘请张黎衍前来授课。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同性恋者学生团体也在7月9日发出声明,呼吁校方对张黎衍曾发表的有关言论表示谴责。
法学院的同性恋者学生团体对院方聘请张黎衍讲授人权课程的做法提出质疑,声明说,“让许多学生和校友感到气愤的是,一向支持同性恋者平等权利的法学院聘请来讲授人权课的教授,竟然是一位想把我们中的许多人关进监狱的人——仅仅因为我们是原本的自己”。
学生团体的声明还表示,不应该禁止张黎衍表达观点,学生团体愿意在尊重的基础上邀请张黎衍前来展开对话。
2007年10月,新加坡国会曾就该国刑法第377A条款废存问题进行辩论,起源自前英国殖民地时期法律的该条款将成年男性之间在私密场所发生的相互自愿性行为定罪,并为此规定了最高两年的监狱刑期。在国会的有关辩论讲话中张黎衍认为,同性恋“违背社会道德”、“危害传统家庭观念”、“不能让同性恋者对他们的性行为感到自在”。
据新加坡国会对官委议员的官方介绍,现年41岁的张黎衍(Thio Li-ann)信仰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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