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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一同性恋男子获韩国避难权

来源:爱白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0-01-04 【投稿】 字体【

  1月3日,韩国首尔的行政法院作出一项在该国首开先例的裁决说,一名来自巴基斯坦的同性恋男子可以性倾向为理由在韩国获得庇护居留权。

  据韩国媒体当天报道,来自

  1月3日,韩国首尔的行政法院作出一项在该国首开先例的裁决说,一名来自巴基斯坦的同性恋男子可以性倾向为理由在韩国获得庇护居留权。  据韩国媒体当天报道,来自巴基斯坦的该名男子于2009年2月向韩国政府提出了避难申请,该名男子称自己是同性恋者,回国后会因为性倾向而遭到政府的判刑以及亲友的迫害。韩国司法部在去年6月拒绝了这名男子的避难申请,认为这名男子的情况不符合联合国有关公约所定的难民标准,没有充分可信的证据显示其回国后会遭到迫害。随后该男子又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首尔行政法院当天的裁决推翻了政府司法部的决定,认为这名巴基斯坦男子可以获得在韩国的避难居留资格。行政法院的裁决说,如果提出申诉的当事人被遣返回国,身为同性恋者的他,将极有可能遭到巴基斯坦政府或当地伊斯兰教社会的处罚、迫害。  获得避难权的这名巴基斯坦男子在接受韩国媒体采访时说,因为是同性恋者,他在自己的国家里有生命危险,他说:“我的家人和亲戚们都是我的敌人,他们称我玷污了整个家族、玷污了伊斯兰教和自己的国家,他们还威胁要向警方告发我”。  根据已公开的法庭文件,现年57岁的这名巴基斯坦男子在14岁时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但一直未对外公开自己的性倾向,他曾与一名女子结婚,也与其他男子有同性关系。该男子在1983年至1996年期间曾在巴基斯坦从事律师工作。在1996年来到韩国后,该男子一直在当地非法逗留,还曾在去年1月因非法移民身份被逮捕。  法庭在裁决中认为,这名男子放弃了在自己国家里相对高收入的工作和其它的一切,为了自身安全而来到韩国,而巴基斯坦国内也存在处罚同性恋者的法庭判决案例,因此有理由给予该男子难民资格。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该名男子没有对外公开真实姓名。星期天的法庭裁决作出后,该名男子接受韩国电视媒体采访时的脸部画面也被加以马赛克处理。  韩国政府于1992年签署了联合国关于难民资格的国际公约。到目前为止,同性恋者以倾向为理由而避难的申请大多是向欧美国家提出,而韩国法院本次支持这类申请人的裁决在该国还是第一次。  韩国首尔的行政法院,画面中文字大意为“巴基斯坦同性恋者首次获避难资格”:    申请避难的巴基斯坦男子(左)接受韩国电视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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