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保加利亚的最高行政法院在一项重要裁决中作出了支持同性恋者群体的结论,认为该国南部城市帕扎尔吉克(Pazardzhik)的一项法规存在针对同性恋者的性倾向歧视。
7月4日,保加利亚的最高行政法院在一项重要裁决中作出了支持同性恋者群体的结论,认为该国南部城市帕扎尔吉克(Pazardzhik)的一项法规存在针对同性恋者的性倾向歧视。 最高行政法院在裁决中驳回了帕扎尔吉克市政府的上诉。事件起始于2010年上半年,当时帕扎尔吉克市政府颁布了一项被认为是针对同性恋的法规,禁止在公共场合展示与性话题有关的内容。针对这一法规,保加利亚的同性恋青少年支持团体“LGBT行动”向帕扎尔吉克市的检察官斯蒂芬-亚涅夫(Stefan Yanev)提出了申诉。 检察官亚涅夫不仅表态支持市政府的法令,还公开发表他关于性倾向的看法,称“同性恋、双性恋、异性恋与恋童、恋兽、恋尸、恋物等都属于性倾向”。地方检察官作出结论后,“LGBT行动”又提出上诉,2010年5月,反歧视委员会裁决帕扎尔吉克市的有关法规存在针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内容。 帕扎尔吉克市政府随后又将本案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位于首都索菲亚的最高行政法院的三名法官本周作出了最后裁定。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决意见认为,帕扎尔吉克市的有关法规是直接针对非异性恋者的性倾向歧视。 帕扎尔吉克市试图禁止在公众场合呈现性话题相关内容,意味着同性恋者等性少数人群不能公开表达和讨论自己的性倾向。最高行政法院在裁决中指出,帕扎尔吉克市的法规是市政厅成员们出于个人主观看法而制定。 今年6月在保加利亚首都索菲亚的第四届同性恋骄傲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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