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宫女之间
清末民初女同志团体宫花寂寞红,这五个字多么深刻地描述了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女性在深宫中青春之花寂寞地开放又枯萎。性是
这“筑观于外,颇失防闲”几个字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公主们住在宫里,搞“性自由”毕竟不方便,在宫外当女冠,情况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儿媳杨玉环,开始时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进道观当女道士,道号“玉真”,他们在道观频频幽会。
此外,女尼、女冠们广游全国,出入宫禁与民家都比较自由、方便,与女子接触更不受限制,这都给她们的性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鱼玄机这样的风流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
三、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汉、唐以后开始
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
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
清代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以上是说有些女子虽然勉强“出嫁”,但是事实上和丈夫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是同性相恋。有个官吏以行政命令强禁这种风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怀疑的。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不是仅*强迫命令、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有*曰金赛玉者,适人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妇女,而得于洪者尤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