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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将于7月前公开

来源:Yam.com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12-06-05 【投稿】 字体【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将推出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完整草案将于7月前公开,之后再送入立法院审议。伴侣盟代表简至洁表示,将于《民法》修改性别二分部分,让所有相爱的伴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将推出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完整草案将于7月前公开,之后再送入立法院审议。伴侣盟代表简至洁表示,将于《民法》修改性别二分部分,让所有相爱的伴侣都能成家。

伴侣盟从2009年就开始多元家庭法制化工作,并进行民法修正草案工作。伴侣盟版的民法修正草案将同时包括三个成家方案,包括伴侣制度、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重构多人家属制度。

双方合意即可登记为伴侣

在伴侣制度部分,则是一个不同于婚姻的选择,这个伴侣制度既不是婚姻的复製品,也不是婚姻的次级品,伴侣制度将是一个与婚姻制度平起平坐、对所有人开放、允许当事人自主协商权利义务、创设并经营独立且互助的伴侣关系。只要是两个年满20岁而且未受监护或辅助宣告的人,不限性别,都可以在思虑周全后签订伴侣契约建立家庭。

草案中,伴侣的结合不仅不限性别,也不以性关系作为必要条件,只要两个人愿意承诺互相照顾并共组家庭,就可以登记成为伴侣。在亲属关系上,伴侣制度更强调两个个体的结合,伴侣双方的亲人并不会在法律上自动与缔约的他方伴侣產生姻亲关系。

多人家属制度则将修改《民法》“家”章中有关多人成家的规定,让人们不须受限于血缘关系、打破传统一对一亲密关系才能成家的规则,得以自主选择相互扶持的家人。

身分合法化 争取权利有保障

在同性婚姻合法化部分,则是在现行《民法》中修改婚姻与家庭的性别二分,让性少数也能选择进入婚姻体系。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同志在实质上拥有自己的同性伴侣以及儿女,简至洁指出,由于台湾不允许同志结为伴侣,也不允许同志结婚,因此不是生母或生父的一方,即使小孩称她/他为妈妈或爸爸,但在法律上仍是陌生人。因此小到日常生活的各项安排:例如:带孩子看医生、办户口、入学籍,大到伴侣分手或死亡后争取孩子的监护权或探视权,都会遇到困难。

为了彻底解决这个困境,伴侣盟推动民法修正案,希望透过同志伴侣的身分合法化,让同志家庭能够真正的成为一家人。简至洁指出,目前伴侣制度及多人家属制度草案已于2011年9月底顺利完成,同性婚姻部份的修法也将于7月底前完成并公开。在此同时,伴侣盟也将正式登记为法人。

目前伴侣盟正在徵求“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LOGO设计,奖金6千元,即日起至6月24日为止。LOGO设计需包含伴侣盟的运动精神,分别为:成家、平等、自由、团结。详细活动内容可上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查询,网址:tapcpr.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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