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叫做 作恶? 关于作恶,我们可以将其定义简化为:对他人合理权力,利益的侵犯与侵占。勿论你是否利己,勿论你是否存心,只要存在损人
首先,什么叫做 “作恶”?
关于作恶,我们可以将其定义简化为:对他人合理权力,利益的侵犯与侵占。勿论你是否利己,勿论你是否存心,只要存在“损人”这一环节,这就是作恶。
其次,同志“被”结婚,这是否是作恶?
同性恋是不需要与异性结婚的。然而,现实社*会中仍然有大量的同性恋迫于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不得不与异性结婚,过起无爱无性,心酸痛苦的“婚姻生活”。
在这场婚姻闹剧中, 同志本身就是受害者:你的基本人权被剥夺,被侵犯,这是赤裸裸的作恶。这个不公平,不合理的社*会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是作恶者。而不知情的家人则成为了作恶者的帮凶。
再次,结婚了的同志,你是什么身份?
不堪压力与普通女性结婚后的同志,其自身的身份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由最初这场社*会悲剧的受害者,变成了作恶者的帮凶。
这些结婚后的Gay,已经服从了社*会不公正的安排,自己“华丽变身”,成为一个旁人眼中普普通通的丈夫,父亲, 而将来自社*会,家庭的压力全部转嫁到自己的妻子身上。
他们的妻子,即所谓的”同妻”们,在这段荒唐的婚姻中根本无法享受正常婚姻中理所因当的激*情,爱情甚至亲情。她们的基本权利被剥夺的干干净净,再次沦为“生产工具”,“发泄工具”。
“作恶金字塔”的最底层的受害者:同妻们
来自社*会,家庭的针对同性恋不公正,不合理的压力,最终通过同性恋与普通女人的婚姻而最终全盘转嫁到这些可怜,无辜的女人身上。
这些被蒙在鼓里,或默默无闻的女人才是这场作恶大会,悲剧婚姻的最终受害者,而伤害她们的直接凶手,就是她们作恶的同性恋丈夫,伤害她们的根本凶手,是这个社*会的不公正。
斩断“作恶的链条”,不服从婚姻安排是不是作恶?
有人给我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不遵照家长的意见与异性结婚,将会令家人尴尬,让他们 “因为你永远抬不起头做人”,就是在“作恶”。
而事实是,在这场“不公正”的罪恶转嫁过程中,你们的父母实际上不自觉地充当了帮凶的角色。 不要为了迁就你正在作恶的家人,就稀里糊涂地加入作恶者的行列。不要以为将压力转嫁给那个毫无感情的“妻子”,自己的日子就会好过些。如果同性恋“被”结婚,毁掉的将是一个普通女性的一生,她的感情,亲情,幸福都被他的同性恋丈夫毁灭,她无法享受她的天赋人权,这才是在作恶,在做十恶不赦的大恶。
以上,就是这场婚姻闹剧中,作恶者与受害者的关系分析。身为同志,如果大家都在“婚姻”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前退缩,甘愿顺从社*会与家庭的安排,沦为作恶者,那么我们这个同性恋人口全球第一大国,将在后天被无边的六月雪淹没,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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