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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母出柜 她从追杀我到接纳我

来源:苹果日报 作者:编辑整理 时间:2015-03-26 【投稿】 字体【

母亲因我的同志身分跟我起了争执,她一气之下拿刀要砍我,追我追到大马路上,吓到我不敢回家。

Q:何时发觉自己同性恋?

A:国小一、二年级时,拿到大人的黄色书刊,里头裸男照让我很兴奋,还会勃起,那时就感觉到自己好像喜欢男生,但长辈觉得这种事伤风败俗,所以我不敢讲。

高中时物以类聚,几个死党都是同性恋,心照不宣。那时我搭火车上下学,有一天一个阿伯坐我旁边,伸手过来摸我的大腿胯下,我惊吓过度,却感觉很兴奋,就让他一直摸到下一站很多人上车为止。后来我到台北念大学,全家也从乡下搬来台北,我从白先勇的小说《孽子》中得知新公园是同性恋聚会的大本营,晚上就去那里交朋友。各方人马都有,老中青少,也有已婚的,看对眼就聊聊,感觉对了就找地方做爱。

以前新公园有很多隐密的树丛,方便独处私会,虽然偶尔会情不自禁在草丛中做爱,但草面刺刺的,我们通常还是会去男同志三温暖,里头保险套等一应俱全,又可过夜,费用不贵,也很安全。后来有人开了同性恋酒吧,我们也会去,那里厕所比较大,做点什么很方便;也常和邻近大学办同性联谊。

当时台湾党禁报禁刚开放,同性恋还是禁忌,多数同志在家得不到认同与谅解,所以我们这群社会边缘人聚在一起感觉像家人,遇到同类会彼此照顾。例如我当兵的一个辅导长就很罩我,他常在晚上洗完澡后找我聊天,但那时我快退伍了,不想谈感情惹是非,所以谨慎的保持在聊天阶段。

大二那年 被迷昏

男同志还有些隐蔽空间,女同志空间就很有限,异性恋男人随时都有机会让他们发泄,女生则普遍被规定晚上10点回家,社会普遍存在着性别与性向的歧视,是我后来加入性别运动的原因。

Q:在怎样的情况下出柜?

A:同志在新公园交朋友,既是朋友,也是性伴侣,有时也会碰到危险的一夜情。大二那年有一回和一个初见朋友上旅馆,结果我被他下药迷昏,劫财劫色,半夜醒来头昏脑涨搭出租车回家,司机先生很好心,要我妈注意我的状况,我妈就追问我发生什么事,当时就顺势跟她出柜了。

那时我妈因长期受不了我父亲家暴已离婚,我也有兄弟姐妹在外惹事,让本来就已经小崩溃的她打击更深,不能接受。有回她因我的同志身分跟我起了争执,她一气之下拿刀要砍我,追我追到大马路上,吓到我不敢回家。

后来我从事同志跟族群运动,主持广播,也参与举办各种活动,从中找到自信跟成就,31岁时,我交了一个年轻我10几岁的男朋友,两人关系已稳定维系了10几年,我妈才逐渐接受并释怀。我享受这样的身分,也享受同志生活的乐趣,现在过的就是我想要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