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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同性恋保健会所暗藏卖淫活动昨受审

来源:心同网 编辑:心同编辑 时间:2009-06-24 【投稿】 字体【

  3名男同性恋者在大坪开设保健会所,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圈内人提供同性性交易。昨日,3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在渝中区法院受审。据悉,此类案

  3名男同性恋者在大坪开设“保健会所”,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圈内人”提供同性性交易。昨日,3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在渝中区法院受审。据悉,此类案件在重庆属首例。  保健会所暗藏卖淫活动  据渝中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1月1日到2月20日期间,39岁的四川籍男子江阳伙同35岁的北碚男子左勇、32岁的永川人陈然,在大坪正街某小区内开办了“极品男孩”保健会所,通过网络、QQ等方式,招募、容留大量男青年从事卖淫活动。该会所对其成员采取统一管理,包吃包住等,并将这些男子的照片进行上网、编号,供男同性恋者挑选,随后组织成员向“顾客”提供性服务,每次收费300~500元,3人从中按比例收取一定的提成。2月20日晚10点过,警方接市民举报,将3人在会所内抓获。  辩称“帮忙结交朋友”  昨天下午,3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受审。江阳称,自己没有组织卖淫,只是进行正常的保健业经营;左勇说自己主要在管会所的麻将业务,其他业务他并不了解,“同性恋很难结交朋友,我们开这个会所,就是想介绍圈子里的人互相认识,顺便赚点钱”。  左勇的辩护律师唐永彬提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此类型犯罪的条款,对男同性恋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也存在争议。而且根据检方的证据,仅其中两组证明确实有性交易发生,还没达到组织卖淫的程度。  公诉人则反驳,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法庭表示将合议之后择日进行宣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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