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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婚姻:不妨换个名称试试

来源:网络 作者:心同编辑 时间:2012-05-11 【投稿】 字体【

同性恋婚姻合法的问题已经争论了十几年了,虽然没有堕胎的争论的历史那么长,但时不时的冒出来一下,引起不少人的争论,即伤了和气,也浪费了很多宝贵的时间。这不,北

同性恋婚姻合法的问题已经争论了十几年了,虽然没有堕胎的争论的历史那么长,但时不时的冒出来一下,引起不少人的争论,即伤了和气,也浪费了很多宝贵的时间。这不,北卡民众刚刚以61%比39%禁止同性恋婚姻才几天,奥巴玛又公开表态支持同性恋合法化。这可是冒了很大政治风险的事情,因为现在有29个州禁止同性恋婚姻了,如果这些州的选民因为奥巴玛支持同性恋合法而不投票给他,他的总统连任梦就会破灭。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看到这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如此纠结,我忍不住来说说我的想法,不一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让大家换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希望会对最终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对于同性恋,我是从开始不理解,不支持到现在仍然不理解,但不反对了。不理解是因为这不符合自然规律,现在仍然没有人能从科学上给大家一个信服的解释为什么人会有同性恋。但这些人他们同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只是不爱异性,只爱同性,这并不影响他人的生活,所以社会应该包容,给他们应有的尊重。

同性恋们争取婚姻合法化的目的无非就是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加上一些因为承认婚姻带来的福利。比如,夫妻中一个人工作,公司提供保险,如果是配偶,自然也可以享受family plan,只要稍微多加点钱就行了。但如果是同性恋,保险公司就不会给你这种family plan, 除非法律上将同性恋的关系等同与夫妻关系。从这方面看,他们的抗争是有道理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人认为婚姻只能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结合的关系。不论是从宗教角度来看,从文化角度看,还是从生物科学角度来看,这都是对的。中文“婚姻”两个字都有“女”字旁,说明婚姻至少有女人参与,那么至少由两个男人的结合就不能成为婚姻了。还有与婚姻有关的称谓,比如妻子,丈夫,妈妈,爸爸,伯父,伯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哥哥,嫂子,姐姐,姐夫……等等,都会被同性恋婚姻冲击而全部乱套。

一方面我们要保障同性恋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我们要尊重一直坚信传统婚姻观念的人们,这个矛盾似乎不可调和。要么同性恋婚姻合法,让坚信传统观念的人不能接受。要么不合法,让同性恋的人不能接受。其实在我看来,这个争论其实卡在了“婚姻”这个称呼上了。如果我们可以换一个称呼,不叫“婚姻”,但其社会地位与社会权利与婚姻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这里我想说一个听来的故事。45岁以上的人都知道,文革的时候,红卫兵打倒了党委,政府,但总不能长期搞无政府主义,后来就成立了一个称为“三结合”的权力机构。叫什么呢?毛泽东说:“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从此中国大地从公社到省府,都处都成立“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的第一把手怎么称呼呢?毛主席没有说。开始一般都叫主席。说有一个地方成立革命委员会,第一把手姓毛。因为中国的领导人都是上面指定的,所以很多老百姓当时并不知道谁将是这个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主席。成立大会上,当主持人说“下面请毛主席讲话”时,不少群众以为是北京的毛主席来了,一阵欢呼。结果上台讲话的却是“革命委员会”姓毛的主席。一下引起了相当的混乱。因为老百姓习惯了“毛主席”就是北京的“毛泽东主席”,其他人怎么能也叫“毛主席”呢?所以后来“革命委员会”第一把手一律称为“主任”,据说就是避免再发生这样的混乱。

故事是不是真实无从考证,但称呼不合适可能会引起很大的混乱确实是事实。有时候稍稍改变一下名称就会化解这种混乱。既然“婚姻”已经沿用了几千年,表示男人与女人的一种联姻关系。那么这种新出现的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的致密关系不妨用别的名称来称呼它。这不但是对那些坚信“婚姻”只能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结合关系的人们的尊重,也可以避免很多称谓上的混乱。对于同性恋者来说,重要的是得到社会承认与尊重,享受与异性婚恋者一样的社会权利,具体名称只要没有歧视的含义,叫什么并不重要。我想大部分人是不会反对同性恋者可以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包括医疗保险等福利的权利。

如果你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社会上很多时候,为了尊重别人,在称呼上做些修改的情况。比如称老年人为Senior,而不是Old people;称黑人为African American,而不是Black people;称有自闭症,多动症等孩子为Classified kids等。还有Special Education, Special English等就是为了让接受这些教育的孩子或成人感到被尊重而取的。

所以,有关同性恋婚姻的问题,我们换一个称呼,就会摆脱这种永远也纠缠不休的问题。具体叫什么,大家可以讨论。我觉得“Special Partnership"似乎可以作为一个考虑的名称。聪明人很多,大家集思广益,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名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比堕胎的问题容易多了,因为那不是名称混乱的问题。在我有生之年,应该是看不到解决的办法的。但同性恋婚姻问题要简单得多,没有必要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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