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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性婚姻 是同情或权利?

来源:苹果日报 作者:柯翰默 时间:2012-05-23 【投稿】 字体【

要为同志婚姻辩护有两种方式。论点A是同情使然。某人受同志朋友影响,他的友人有稳定的伴侣关系,向往异性恋婚姻代表的圆满与接纳。这就是欧巴马总统首度宣布改变看法的

要为同志婚姻辩护有两种方式。论点A是同情使然。某人受同志朋友影响,他的友人有稳定的伴侣关系,向往异性恋婚姻代表的圆满与接纳。这就是欧巴马总统首度宣布改变看法的本质。

这种论点非常吸引人,许多人感受到同志友人这种渴望,出于同情而愿意重新定义婚姻。然而,这个人也会同情那些在最基本社会制度剧变之际,深感惶恐的民眾;但截至昨天之前,这个人在社会各场合一直是异性恋者。

A同情心的论述能在辩论中鼓励互相尊重,又有助渐进主义的政治方案。一州接一州,让社群规范和道德情感佔上风。那就是欧巴马摆明的立场。这种“多元主义”做法可让同性恋婚姻这类在道德与政治上壁垒分明的尖锐议题,逐渐磨合而获得解决。大法官金斯堡希望堕胎问题也能渐次解决,她哀叹《罗伊控告韦德》一案的判决抹杀了这个可能。

论点B则较坚决:你有权利与任何人结婚,不管对方性别为何。“婚姻平等”的权利就是现今公民权、投票权和妇女权(而且是不可侵犯的)。论点B有极为强烈的弦外之音。首先,若同性婚姻是权利,那么州政府就无权自行决定。试问,即使只有一个州把一项基本权利宣布不合法,你要如何赞成它?半世纪以前,州政府权利可是那些执意要继续实施种族隔离政策者高呼的口号。

再者,如果婚姻平等是公民权利,那么基于(与生具有的)性别取向而否认同性婚姻,就像因肤色而歧视一样,是完全的偏执。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号提案”,后来被第9巡迴法院陪审团驳回,理由是这种再次确认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结合的公投结果纯属偏见,“毫无用处……只不过是贬损同性恋者地位和人性尊严”。 多强力的论述!这正是欧巴马令人惊讶之处,他先提论点A,过5天又提论点B,宣称同志婚姻是“扩大权利”的重要范例,是继公民权、投票权、妇女权和劳工权之后一大权利。

问题是,把欧巴马现在称之为权利的议题丢给各州去决定,极为矛盾。除理智上站不住脚,改採强硬路线的“权利”辩词,使他在逻辑上不得不把相信传统婚姻的人视为偏执顽固。在一项赞成与反对各佔半数且须双方互尊重的全国性辩论裡,总统不宜选边站。

难怪欧巴马一直想摆脱这项议题,不仅因为《纽约时报》民调显示他最终将成为输家,而是他聪明反被聪明误,没领悟到自己陷入逻辑矛盾。

再者,他此番改变心意显然是假道学。2/3的美国人认为他的“进化”,不是出于原则而是因为政治。事实上,以欧巴马16年前公开表明对同志婚姻的观点来看,他的转变根本不是进化(用这名词别有目的,巧妙暗示迈向更高的境界),后来还出现180度变化。

当年他在芝加哥极端自由主义的海德公园选区,竞选伊利诺州州议员时,对同性婚姻持赞成立场。8年后他竞选联邦参议员,必须迎合显然更保守的全州选民,而转为反对。如今他又改为赞成了。

共和党员如果有这种揣摩民意的政治算计时(例如堕胎议题),他会被骂成墙头草。当一名自由派人士有类似转变时,就被说成是“进化”为更有洞察力,值得头顶著光环登上全国性杂誌的封面。

尽管这是媒体可笑的谄媚,但欧巴马深知自己被困住。他的“权利”论述迫使他把同性婚姻变成全国性议题,加深拥护传统婚姻者对他的敌意,这非他所愿。确实,他是被多话的副总统逼得发表言论,但他肯定早就彻底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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